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强奸罪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缓刑?

强奸罪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缓刑?强奸罪在被宣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况下可以缓刑,在我国触犯刑法,不分性别、地域差别等,依照刑法一律受到刑事处罚,不会因为其他外在条件而偏袒他人。《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缓刑的适用范围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三、缓刑的考验期限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间。我国《刑法》第73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两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3、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违反人民法院的禁制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实行缓刑,不需要罪犯在执行刑罚的地方执行原判刑罚,而且是在自己居住的地方接受考察,考察期过了,原判刑罚也就执行完毕了。申请适用缓刑不分性别、地域差别的,只有符合缓刑条件,都可以申请。强奸罪在我们国家要想适用缓刑的话,那么他被宣判的法定刑期必须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因为宣告缓刑他就意味着犯罪的情节并不是特别的严重,可以适用环境,而且对于社会不至于产生非常严重的危害性,这样才符合缓刑条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工作中试用期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吗?
      工作中试用期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吗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


·对于假释和缓刑哪个更严重?
      一、对于假释和缓刑哪个更严重?假释和缓刑不存在哪个严重的问题,这只是刑罚的执行,而非刑罚的裁量;假释和缓刑的区别是:在刑罚判决和执行的过......


·赠与和遗嘱的性质有什么不同?
      赠与和遗嘱的性质有什么不同?1、遗嘱是立遗嘱人在生前就其身故后留下的遗产作出的财务预安排。遗嘱应当在立遗嘱人死亡后生效。2、赠与合同是赠与人为了......


·由于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需要办理登记备案和过户手续
      由于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需要办理登记备案和过户手续,而此时就会需要当事人提供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就会因为材料不齐全,导致无法办理相应的手续......


·离婚后孩子是农村户口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现今,我国的户口体系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农村户口,一种是居民户口。这两种户口各有其好处也各有其坏处。一般来说,农村户口是户籍所在地在我国的农村......


·担保抵押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担保抵押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债权债务关系中,可能需要由债务人或其他第三人提供担保抵押,这是出于对债权的保护。日后,要是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的,......


·集资诈骗罪法人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集资诈骗罪作为一种经济犯罪,它一般表现为犯罪人员使用欺骗、隐瞒等方式获得被害人的资金。不仅仅是个人,公司也会构成集资诈骗罪。我们知道,公司法......


·怎样的情况下才能免除孩子抚养费?
      离婚时对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夫妻双方会进行过协商,协商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原则上双方都有抚养的义务,为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必须支付抚养费。很多人......


·借款单怎么填,借款单有关规定有哪些
      借款单怎么填,借款单有关规定有哪些一、借款单怎么填一般来讲包括三部分。(一)标题借据的标题可以由两种方式构成:其一,直接由文种名构成......


·被批准批捕意味着什么意思?
      一、被批准批捕意味着什么意思?1、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2、被批捕的人正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并将追究其刑事......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样式的适用依据有哪些?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样式的适用依据有哪些?在作出行政处罚的时候都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行政处罚的必经程序,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很多人都不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