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国庆加班加班工资怎么算?


  一、国庆加班加班工资怎么算?
  
  
  在法定节假日的三天(即10月1日、2日、3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话,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其中计算公式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其余四天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话,且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1.75天(有些企业为方便,按每月21天计算)。
  
  
  二、不给加班工资怎么办?
  
  
  建议向用工地劳动监察投诉,该单位已经严重违法。
  
  
  向劳动监察投诉需要以下材料:
  
  
  1、投诉人身份证;
  
  
  2、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考勤记录;
  
  
  7、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加班工资分不同时间段进行计算,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是平常日工资的三倍,双休日的加班工资是日平均工资的两倍,工作日的加班工资是日平均工资的一点五倍。加班工资需要在工资明细上有所体现,劳动者对此需要有知情权,单位不能随便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合同强制性规定的司法解释中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强制性规定的司法解释中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一、合同强制性规定的司法解释中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无效合同的种类应该包括如下几种:(一......


·十五年前的轻伤现在怎么定性
      根据司法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人体损伤是指身体结构完整性遭受破坏或者功能(包括生理功能、心理功能)出现的差异或者丧失。本标准将人体损伤程......


·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合同只签名没盖章是否有效?
      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合同只签名没盖章是否有效?一、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合同生效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必须经债务人同意吗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必须经债务人同意吗债权是一种权利,因此行为人是可以把手中的债权进行转让的,但是转让债权也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曾经有人......


·可以请求婚姻无效的有哪些人
      一般要是男女之间的婚姻不符合《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条件的话,那这样的婚姻通常就是无效的,但婚姻是否无效,并不是当事人说了算的,而是需要由人民......


·公司倒闭怎么拿工资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公司倒闭后故意不发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工会寻求救济。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


·诉讼期间拆迁人能不能实施拆迁
      诉讼期间拆迁人能不能实施拆迁一、诉讼期间拆迁人能不能实施拆迁?根据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决定》的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和......


·刑事诉讼法鉴定意见几日内送达?
      我们经常在电视剧或法院审判刑事诉讼案件中看到,有刑事诉讼法鉴定这一过程,那么刑事诉讼法鉴定意见几日内送达这个问题就比较紧急,也有许多人想知道......


·车辆保险理赔时应该注意些什么
      车辆保险理赔时应该注意些什么第一、及时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应保护好现场,并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提供保险单,......


·分期付款买房流程是怎么样的
      分期付款也就是我们说的贷款买房,像银行贷款然后分期偿还银行的贷款,贷款买房是当下大多数人的购房选择,因为承担的压力很小,那么分期付款买房流程......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财产保全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财产保全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财产保全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况时,可以解除财产保全:1、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的,在保全措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