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判缓刑在司法局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判缓刑在司法局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带着材料,复印件先去司法局报道,备案。然后去司法所报道,备案。以后按时按时报道就可以了,直到缓刑结束。判缓刑后的注意事项:1、如果没有其他犯罪,办案单位 不会在传唤你2、缓刑考验期应注意事项:(1)准时到司法所报道,到司法局或司法所办理入矫手续。(超过日期也会有麻烦)(2)入矫后,按规定进行周汇报,司法所一般会固定一个时间(例如星期一),让你用固定电话进行汇报。汇报内容:你在哪里,在做什么。(3)按照规定每个月参加社区服务,就是你要参加打扫卫生。(规定是8小时,这个基本上是形式,一般情况下不会让你真正去劳动),你只要有参加,如果出什么问题,那是司法所的事情,没参加,出什么问题那是你的事情。(4)按规定到所参加集中.教育,跟社区服务一样,也是每个月都有一次。(5)如果有定位手机,那定位手机一定要开机,并随身携带,(这个很重要的)(6)千万不要离开你所在的市或者县,实在要出去的话,要办理请假手续。司法所只能批7天,7天以上要到市、县司法局批。(7)千万不要再触碰法律,即犯罪,要不然撤销缓刑,收监.(8)警告只要三次,不汇报,不参加社区服务、集中.教育,不服从管理,私自外出、定位手机等等,都可以出警告,累计三次,三次后就可以收监了,所有要小心。二、缓刑期间又故意犯罪的处罚是怎么样的?在缓刑期间又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前罪后罪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综合上面所说的,缓刑就是属于暂缓执行,只有过了考验期才能确定是否需要执行,一般对于缓刑者都需要先到司法局进行报案,拥有自己的信息之后从而按司法司的条款来进行遵守,只要在这期间不再犯任何的罪行,那么就不会再被收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自留地被征用有补偿吗?
      农村自留地被征用有补偿吗?农村自流地被征用的补偿需要分情况看,自留地合并为承包地的征地补偿款主要分为三种,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


·处理劳动争议的法定途径有哪些?
      处理劳动争议的法定途径有哪些?一、处理劳动争议的法定途径(一)劳动争议调解调解是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的基本办法或途径之一。事实上,调解可以......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办根据现在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只有用人单位给予补偿的可能,劳动者不需要补偿经济损失。劳......


·判了刑什么时候到监狱
      判刑过后多长送至监狱是不定的,但是判刑之后马上送往看守所,在看守所的时间也算在刑期之内。判刑过后看是否上诉,不上诉的一审判决10内后生效;上诉......


·行贿金额达到多少才构成行贿罪
      一、行贿金额达到多少才构成行贿罪行贿罪,是指行为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客观方面表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


·眼睛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是多少?
      眼睛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是多少?轻伤二级已经涉及刑事犯罪,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件需要经过公检法三个阶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离婚了还没有退休公积金算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了还没有退休公积金算是共同财产吗?公积金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


·哪些情况下不得进行假释 不能假释的情形有哪些
      在狱中服刑的罪犯都有提前出狱、重新获得自由的强烈愿望。为了鼓励罪犯认真学习、服从监管、遵守制度、认真改造、真诚悔改,刑法规定了假释制度。但并......


·申请商标无效宣告多久后才会有结果?
      申请商标无效宣告多久后才会有结果?商标无效宣告需要一年半至两年的时间。《商标法》第五章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


·哪些属于侵害公民名誉权行为
      哪些属于侵害公民名誉权行为一、哪些属于侵害公民名誉权行为(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


·一、诉讼离婚分割财产手续有哪些?
      一、诉讼离婚分割财产手续有哪些?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