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离婚户口可以迁回娘家吗?
一、 没离婚户口可以迁回娘家吗?
没离婚户口可以迁回娘家,户口问题属于政策性问题,每个地区不同的政策,都会影响到是否能够迁移户口,具体询问当地派出所。不离婚女方户口可以迁回娘家。办理方法是:
1、女方持有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婚姻情况证明(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
2、被投靠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3、拿着上述证件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再到公安局办理准迁证。
4、得到准予迁入的通知(准迁证),再回到户籍目前所在户籍管理派出所起出户口。
5、来到娘家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凭以上所有手续材料证件办理落户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有关户口迁移的具体政策是根据当地的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来进行处理的, 特别是涉及到具体事项的办理上,可以咨询当地的公安机关,必须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办理,当事人可以提交上述规定的材料来进行审查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一、离婚分财产保证书能否作为分割财产依据?
一、离婚分财产保证书能否作为分割财产依据?离婚分财产保证书不能作为分割财产依据,离婚财产分割有严格的法律规定的,只有双方的协议方才可以。而保证......
·过了劳动诉讼时效怎么办
过了劳动诉讼时效怎么办一、过了劳动诉讼时效怎么办?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
·不能税前扣除的罚金罚款是什么样的?
不能税前扣除的罚金罚款是什么样的?《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税前扣除。行政性罚款......
·新婚姻法男方首付买的房子如何分割?
在当今社会,离婚早已是老百姓司空见惯的事情,离婚财产分割是离婚手续中重要一环。在双方办理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房产的归属是最容易引发纠纷的。在......
·结合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
结合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就提起离婚诉讼来看,不论男女其实都是具有这一权利的。然而现实中,有的人就认为夫妻中哪一方首先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的......
·夫妻离婚一方赌债怎么判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
夫妻离婚一方赌债怎么判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
·构成侵占罪要符合哪些要件
侵权罪与职务侵占罪不同,它不属于公司员工职务犯罪,一般是指对他人的遗忘物、埋葬物进行非法的占有,当然也是要达到了数额较大标准之后,才能构成犯......
·民事二审范围如何确定?
民事二审范围如何确定?一、民事二审范围的确定1.对上诉请求我们应该作广义的理解,即除了上诉人提出的请求之外,还包括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在答......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签发单位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签发单位是什么?在房产开发商进行开发建造时,需要取得一系列证书,如建设许可证、工程质量认定书等等,它们关系到之后建筑工程......
·对于女儿有没有继承权吗?
对于女儿有没有继承权吗?女儿也是有继承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换言之,不论是儿子还是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