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欠钱不还有证据怎么办?

欠钱不还有证据怎么办?可以提交证据起诉到法院进行合法的处理,具体情况如下:第一,需要通过诉讼复程序明确和债务人的的债权债务关系,拿到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但应重点关注诉讼时效问题,防止因已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第二,在文书生效后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时,尽可能向制人民法院的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及被执行人的下落等情况。否则,在人民法院无法查到被执行人财产时,可能会承担无法执行的风险。二、债权人诉讼该注意哪些事项解决此类纠纷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诉讼只是其中方式之一。其实,还有一种简单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此方式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若您选择了进行诉讼,那么应注意做好诉前的准备工作。1、注意证据的收集民事诉讼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债权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在欠款纠纷中,债权人在起诉前一定要收集好能说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如协议,合同,送货单,提货单,电话录音等等。对于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另外,须注意对于收集的证据要及时,一般是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否则,可能对方已超过举证期限而不予质证。同时,为了确保将来判决的执行、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在起诉之前或起诉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2、诉讼时效不应忽视欠款纠纷,诉讼时效至关重要,如果债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将丧失胜诉权。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此类纠纷的时效一般为2年。具体时效的起算一般以权利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而未主张权利的,建议债权人不要盲目起诉,应当寻找专业人士采取补救措施,如与债务人重新达成还债协议等等。欠钱不还的行为,一般属于民事诉讼案件中的侵权行为,一般是可以协商进行处理的,对于拒不履行债务人义务的,可以提交证据来进行判决处理,对于拒不执行判决书意见的,还可以追究拒不执行司法判决罪的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起绰号是姓名权还是名誉权?
      起绰号是姓名权还是名誉权?在没有恶意的情况下一般是侵犯姓名权,在绰号对姓名人的名誉存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才涉及侵犯名誉权,在绰号涉及诋毁他人荣誉......


·一、交通事故伤残标准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一、交通事故伤残标准鉴定需要多长时间?伤残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


·孩子抚养费支付方式有几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孩子抚养费支付方式有几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安抗辩权的行使程序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安抗辩权的行使程序是什么?您都明白的是,合同的权利以及义务是相对的,拥有权利并将承担义务,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在我们的......


·管辖权异议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管辖权异议的情形具体有哪些(1)被告认为受诉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法院或者下级法院管辖的,有权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2)......


·刑事诉讼法的概念是什么
      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安全,解决社会的纠纷等问题,国家制定了相应的刑事法,规范公民的行为活动,虽然有这样一部法律的存在,但还是阻止不了犯罪的......


·离婚怎么判断分居时间?
      离婚怎么判断分居时间?这是分居离婚中十分重要的内容,同时也是当事人容易忽略的地方。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夫妻以感情不和而持续分居两年或两年以上时间......


·一、事实婚姻彩礼怎么赔付?
      一、事实婚姻彩礼怎么赔付?我国法律是这样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


·撤销婚姻民事判决书的格式是什么
      我国的婚姻法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针对不符合国家婚姻登记情况的人员,婚姻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对婚姻进行撤销,撤销婚姻的民事判......


·一、交通事故中九级伤残营养期的营养费如何计算?
      一、交通事故中九级伤残营养期的营养费如何计算?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


·中午在食堂吃饭摔伤算不算工伤
      江苏高院裁定受伤发生在公司食堂的中午用餐休息时间,其并非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及因履行工作职责受伤,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职工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