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遗赠扶养协议可以不写具体财产吗?

遗赠扶养协议可以不写具体财产吗?遗赠扶养协议可以不写具体财产,但是需要做出遗赠所有或者部分遗产的意思表示,毕竟在我国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就是属于对于当事人人身所做出的一种具体的约定。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抚养义务。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被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困难、缺乏照料的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对遗赠财产的数额给予限制。3、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般较长。在此期间如因一方反悔而使协议解除时,便发生两种法律后果:一是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其已支付的扶养费用,一般也不予补偿。二是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扶养费用。4、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遗赠人的子女对遗赠人的赡养扶助义务,不因遗赠扶养协议而免除。同时,遗赠人的子女对其遗赠以外的财产也仍享有继承权。扶养人在与遗赠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由于不发生收养的法律效力,因而对自己的父母仍然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享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二、遗赠扶养协议应注意哪些?1、遗赠的标的只能是遗产中的财产权利,而不能是财产义务(如债务)。如果遗产中的所有权和债权的标的之价值大于债务标的之价值,遗赠人可将全部遗产赠给受遗赠人,最终受遗赠人应得到财产利益。2、遗赠是无偿的、自愿的,死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3、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国家、集体组织和社会团体和个人。4、遗赠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遗嘱人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遗赠给他人时,并不需要征得其同意。遗赠人在生前亦可单方取消该遗赠。同样,受遗赠可以接受遗赠,也可不接受遗赠。5、遗赠人行使遗赠权不得违背法律规定。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赠作为一项遗产处分,必须符合该规定。6、清偿遗赠人的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遗赠扶养协议在我们国家相对于其他的遗嘱的继承是比较特殊的,因为这是涉及双方的人身性质的协议,跟普通的合同协议也是不一样的,在进行签订的时候,需要明确具体的遗赠的内容,可以不写具体,但是必须要有其意思表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车祸事故对方一直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车祸事故对方一直拖着不处理怎么办?一、车祸事故对方不来处理怎么办?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近年来,出现了很多“豆腐渣”工程,造成了无法估计的损失,建筑工程的质量十分重要,一旦出现问题,损失的可能不只是财......


·版权保护的好处有哪些
      版权保护的好处有哪些?一、什么是版权保护版权保护,又称著作权,最终目的不是“如何防止使用”,而是“如何控制使用”,版权法的实质是一种控......


·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权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开始?
      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权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开始?1、《专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


·关于案件不予批捕规定的条件有哪些
      一、关于案件不予批捕规定的条件有哪些?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违约金比例过高会无效吗?相关内容有哪些
      违约金比例过高会无效吗?相关内容有哪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条款规定的义务或者履行的内容不符合规定,权益受损的一方就可以按......


·最新伪造企业债券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伪造企业债券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伪造企业债券罪量刑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


·劳动合同到期一个月内续签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我们每位公民都会接触到,不管是公司、企业还是个人,每个人都不陌生,对于普通公民的我们,在公司企业上班之前会签订“劳动合同”,那......


·办理上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需要交税么?
      办理上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需要交税么?办理租赁备案要先到居委会登记,缴纳一年房租2.5%的税,之后带好税金发票和居住证明到社区事务中心办理......


·民法总则中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单位拖欠职工的工资不给,职工找劳动局投诉无效的,应该拿起法律手段维权,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请诉讼。那么,民法典中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


·如何举报对方的偷税漏税行为
      如何举报对方的偷税漏税行为?需要在收集证据之后到公安机关或者是税务机关举报对方的偷税漏税行为,具体的举报方式如下:1、当事人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