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生前自书的财产分配遗嘱是否有效?

?一、生前自书的财产分配遗嘱是否有效?生前自书的财产分配遗嘱只要是合法且具备法定的要件就是有效的,而一个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就我国民法典而言,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遗嘱人必须要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人,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这样的人才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2、遗嘱的内容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如果是被迫和欺骗而订立的违反遗嘱人内心真实意思的遗嘱,则是无效的。3、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遗嘱人在所订立的遗嘱中,不能把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某些不能继承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共有人应得的财产等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自己的财产指定他人继承;遗嘱应当给胎儿留下必要的继承份额;不能取消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遗嘱的内容违反了上述规定,则违反的部分无效。4、遗嘱必须具有法定形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的遗嘱形式有公证遗嘱、口头遗嘱、以录音方式所作的遗嘱和书面遗嘱。除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外,口头遗嘱、以录音方式所作的遗嘱和书面遗嘱中的代书遗嘱必须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在场见证,并需要在代书遗嘱上签名盖章,才具有法律效力。二、遗嘱纠纷如何打官司1、诉前咨询或委托专业继承律师2、确定纠纷管辖法院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如果遗产既有动产又有不动产的,一般以不动产所在地,例如房屋所在地,为主要遗产地;如果动产有多项的,则以价值高的动产所在地作为主要遗产地。3、写起诉书,准备起诉材料起诉立案4、了解诉讼技巧,遗嘱继承相关法规综上,公民在生前有权利通过自书遗嘱的形式处理自己所拥有的财产,而这份遗嘱只要是当事人亲自书写并且符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就会产生必要的法律效力,遗嘱所涉及到的人员也应当在当事人死后如实按照其中的内容分配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破产企业的员工怎么赔偿
      一、破产企业的员工怎么赔偿?公司倒闭时,将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或第(五)款规定之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用人单位须按第四十七条给予员......


·遗弃家庭成员和分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遗弃家庭成员和分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遗弃家庭成员......


·醉驾可以担保取保候审吗?
      醉驾可以担保取保候审吗?取保候审只是不羁押嫌疑人或被告人,并不影响案件进程的推进,该判的依然要判。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缓刑考验期满犯罪了会怎么处理?
      缓刑考验期满犯罪了会怎么处理?缓刑期内犯新罪的才会撤消缓刑,既然考验期都满了,那么相当于原刑罚执行完毕,再犯新罪的就要另外判决。对犯罪分子适......


·根据我国哈法律的规定该不该在沈阳买房子?
      根据我国哈法律的规定该不该在沈阳买房子?购买房屋在我们国家是需要考虑到很多的事项的,别墅自身的经济能力以及房屋的位置,在考虑到自己的需求之后,......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最新标准
      交通事故在我们生活中是非常具有威胁性以及伤害性的事故,对于我们人身以及精神都有一定的威胁,当发生了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必须要给予相关的赔偿,法律......


·徐州全日制劳动合同怎么写?
      徐州全日制劳动合同怎么写?一、徐州全日制劳动合同怎么写?徐州全日制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员工:1、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


·《公司法》职工董事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职工董事的规定有哪些一、《公司法》职工董事的规定有哪些?《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


·办理商标续展申请时间是什么?
      办理商标续展申请时间是什么?一、办理商标续展申请时间是什么?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


·注册资本到期未到位可以延期吗?
      注册资本到期未到位可以延期吗?注册资本到期未到位可以延期,若规定的认缴期限内未能足额出资,应承担相应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设立私募基金的方法
      设立私募基金的方法一、设立一个投资企业要发行一只私募基金,首先要有一个“私募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