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重危病人的口述遗嘱有效吗

重危病人的口述遗嘱有效吗
  
  一、重危病人的口述遗嘱有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如果遗嘱人采用了书面或录音形式所立的遗嘱则不是口头遗嘱。在司法实践中常会遇到针对旁人的提问遗嘱人所作的摇头或者点头的表示,或者是以手势的形式来表达意思的情况。这种表示是否应认定为口头遗嘱存有争议。如将点头摇头和手势这种表示认定为口头遗嘱,此观点显然不符合我国民法典的立法原意。因为遗嘱人用点头或者摇头的方式表示其意思时,是必须借助他人的提问行为才能完成,这并不完全是遗嘱人自己的意思表示,极易曲解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而使用手势的方式表达意思时,由于不同的人对同一手势的理解也有不同,也容易产生歧义。同时,点头、摇头和手势均没有以语言表达方式表示其意思,不符合法律所规定的口述的形式。
  
  二、遗嘱的形式有哪些
  
  1、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
  
  2、自书遗嘱,是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遗嘱。
  
  3、代书遗嘱,是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个见证人代为书写,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遗嘱。
  
  4、录音遗嘱,是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录音形式做出的遗嘱。
  
  5、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立遗嘱人口述形式做出的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之后,立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三、什么情况下订立的口头遗嘱有效
  
  口头遗嘱的设立条件
  
  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
  
  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见证人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口述的,因情况紧急而无其他记录方式的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五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具体地,订立口头遗嘱时的程序是:
  
  1、遗嘱人当着两个以上可以当见证人的人,口述遗嘱内容。
  
  2、由见证人中的一个人作记录。但不必向代书遗嘱一样向遗嘱人宣读、讲解;如无法作记录,则以见证人的记忆为准。
  
  3、见证人必须记录口头遗嘱的年、月、日、时及地点;如不能记录的,必须牢记。
  
  4、如情况允许,则记录人、见证人应签名或按手印。
  
  头口遗嘱只在特定情况有效建议代书遗嘱。代写遗嘱人可以是遗嘱执行人,这个是不冲突的。如果经济条件比较允许的情况下,找律师比较好,律师的收费一般会在八百元至两千元不等。遗嘱立好,可以到公证处办公证,也可以不办理公证。总之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法律规定什么是婚姻诈骗行为?
      法律规定什么是婚姻诈骗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而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


·一、女方协议离婚放弃抚养权需要承担抚养费吗?
      一、女方协议离婚放弃抚养权需要承担抚养费吗?理论上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


·刑诉法166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的各种程序法其实都能够在某种程度上提高我国司法界工作人员的办案效率的,这样一来对节省国家司法资源当然也是有非常积极的作用的,提到刑法必然......


·员工的过年加班工资哪几天?
      员工的过年加班工资哪几天?春节是法定假日,初一、初二、初三是春节法定假期,也是带薪假期。这3天加班工资按不低于应得报酬的300%计算,其他四天是调......


·刑诉法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缓刑又叫暂缓执行,虽然说犯罪嫌疑人可以暂时不用坐牢,但是在执行缓刑期间实际上人生自由等这些也是受到一定程度上的约束的。如果不遵守缓刑执行期间......


·一、一方在离婚藏匿财产怎么办?
      一、一方在离婚藏匿财产怎么办?一方在离婚藏匿财产的情况下,应当被认定为有过错方,在离婚财产分隔时主张不分财产或者少分财产。通过申请法院开具......


·新征地补偿标准政策是怎样的?
      新征地补偿标准政策是怎样的?新征地补偿标准政策是需要对土地征收的安置和清苗以及其他的辅助物进行补偿。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


·犯罪既遂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犯罪既遂的三个条件是什么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不应将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的成立也称之为犯罪既遂。我们将犯罪既遂视为与犯罪未完成形态......


·吸毒后犯罪被拘役四个月后会送去强制戒毒吗?
      吸毒后犯罪被拘役四个月后会送去强制戒毒吗?(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绑架罪预备、未遂、中止是不是“情节较轻”的绑架罪
      绑架罪预备、未遂、中止是不是构成“情节较轻”的绑架罪呢,其实前者与后者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前者也可认定为为普通的绑架罪,而“较轻情节”的重点......


·只撞车了逃逸怎么样处理
      交通肇事逃逸的,如事故中没有人员重伤或死亡,逃逸的驾驶员要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但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对肇事者的处罚是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