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一、假释是多久的考验期限?

一、假释是多久的考验期限?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刑法对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则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10年。
  
  根据《刑法》第83条第2款的规定,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二、假释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假释依照减刑程序进行。此外,根据《刑法》第81条第1款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后,应即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假释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假释的,应当裁定撤销中级人民法院的假释裁定。
  
  (2)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应当报送报请核准假释案件的报告、罪犯具有特殊情况的报告、假释裁定各15份以及全案卷宗。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予以核准的,作出核准裁定书;不予核准的,应当作出撤销原裁定、不准假释的裁定书。
  
  三、假释犯的监督机关是哪里?
  
  
  根据《刑法》第85条的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综合上面所说的,假释就是属于提前的释放犯罪人员出狱,但前提一定要过了考验期才算是履行完犯罪人员的义务,因此,对于假释的考验期限是多久,这个是没有确切的时间,需要看案件的本身存在的刑期是多久,所以,在处理的时候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夫妻离婚财产官司要花多少钱
      夫妻离婚财产官司要花多少钱?财产官司要花多少钱这个问题是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


·司法鉴定错误如何纠正
      由于鉴定材料存在瑕疵、鉴定机构不够规范或者鉴定过程存在疏漏,导致司法鉴定最后存在错误。谁应该来承担司法鉴定错误的责任?在司法鉴定出现错误之后,......


·犯罪的嫌疑人在批捕单没签会怎么样?
      一、犯罪的嫌疑人在批捕单没签会怎么样?犯罪的嫌疑人在批捕单没签不仅不会影响到正常的判决,还将会因为不配合工作而从重处理。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


·人民检察院批捕以后必须开庭吗?
      一、人民检察院批捕以后必须开庭吗?人民检察院批捕以后必须开庭。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即......


·如今我国的房价一直在升高,导致房产已经是一种身份象征,可见房
      如今我国的房价一直在升高,导致房产已经是一种身份象征,可见房价高的远远超过那些收入不高的人群,房价很高造成在一些城市的租房租金也很高,给很多......


·合同法规定的原则有哪些
      合同法规定的原则有哪些不管是签订怎样的合同,一般情况下都是会受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调整,但要是像劳动方面的合同,则还会受......


·批捕后什么时间到公诉?
      逮捕以后,侦查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所以逮捕以后大概会在二个月之内提起公诉。批捕后就进入侦查羁押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二个......


·在依法执行了失信人员的房子之后,法院方面需要尽快的对房子作出
      在依法执行了失信人员的房子之后,法院方面需要尽快的对房子作出处理,就获得的价款来还给债权人,减少债权人遭受的损失。现实中,法院一般是通过拍卖......


·对著作权侵权进行行政处罚的时效是多久
      著作权对于任何从事写作行业的公民还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当然这还涉及到了知识产权的问题。该公民对于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是属于连续的或者是正在继续的一......


·关于拒执罪司法解释具体是怎样的
      其实我们直白的一点讲,拒执罪的这些犯罪嫌疑人的脸皮也是足够厚的,面对胜诉方不断的催促,甚至是在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书面前都仍然可以摆出一副事不......


·职务侵占6000元怎么处理
      职务侵占罪6000元,在司法实践中,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不可能追究刑事责任,按照治安处罚进行处理。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