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工伤和交通事故能同时赔偿吗?

工伤和交通事故能同时赔偿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原则是:(1)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2)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3)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目。按该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三,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具体交通事故是不是工伤,受害人无法确定,用人单位也无法确定,需要受害人或者是用人单位进行工伤报案,工伤机构在调查之后进行确认,并且享受工伤的前提是,受害人缴纳工伤保险满一年,否则无法享受工伤待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赞成离婚房产共有人除名的措施吗
      根据国家的规定,夫妻双方有离婚的,需要由法律机构对于夫妻所共有的房屋财产进行审核,以便于确定是否需要采取措施对夫妻的共有财产进行除名,或者说......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怎么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怎么约定试用期的期限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一个考验期。无论对于劳动者来说还是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都是为了之后更好的工作,但......


·民法总则明确规定代理包括什么?
      民法总则明确规定代理包括什么?代理在司法实践中华是十分常见的,由于大多数需要参与诉讼的人对相关法律知识不甚了解,或者没有时间亲自处理,所以......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进行房屋面积测绘要注意什么
      房屋面积测绘也就是在房地产的法律关系中,对房屋的实际面积进行测量绘算。不管是房地产开发商还是购房者,在进行房屋面积测绘要注意什么问题呢?购房......


·签订固定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签订固定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什么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具体是指劳动合......


·行政判决的基本形式有哪些?
      1.驳回诉讼请求判决。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


·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证明如何办理?
      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证明如何办理?基础工程的质量如何得不到保障,那么总工程在最后验收时的通过率将是比较低的,即使在验收通过之后,也有可能在使用工......


·宣告失踪民法总则有哪些
      宣告失踪民法总则有哪些规定?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亲人的离世死亡是一件令人十分悲哀和痛心的事情,但对于失踪相较于死亡,更让人不安和伤感,不知......


·没有寻衅滋事轻伤没谅解书会如何判决?
      没有寻衅滋事轻伤没谅解书会如何判决?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的民事主体都会遵守既定的法律规范的规定,但是也不乏民事主体实施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的......


·如果民事诉讼上诉开庭吗
      民事诉讼对于温暖的生活有着重要的影响,那么,如果民事诉讼上诉开庭吗,对于这类问题,只要是依据有关法律进行的司法活动,肯定机会开庭,如果不开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