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在期间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

一、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在期间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
  
  在假释考验前内再犯新罪的,不能认定构成累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中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因为累犯是从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或者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以后方有可能构成累犯的,所以,即使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此时也不能认定为累犯。
  
  二、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的如何处理?
  
  1、考验期内犯新罪,期满后发现的处理。无论何时发现,均撤销假释,先减后并。
  
  2、期满后发现漏罪,不撤销,就漏罪单独处罚。
  
  三、假释考验期内要遵循哪些规定?
  
  在假释考验期内,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管理;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四、假释的考验期是多久?
  
  假释考验期分为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两种。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
  
  如果新犯的罪行是发生在假释考验期内的,在假释考验期内就发现的话会撤销假释决定,可是假释考验期都已经结束以后司法机关才发现的,也不能或者不存在撤销之前的假释决定了,因为假释已经执行完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不当得利是一种债权吗?
      不当得利是一种债权吗?一、不当得利是一种债权吗不当得利之债是债的种类之一。因无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而产生的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


·1、有关继承的问题一直都是既复杂又简单的事情
      1、有关继承的问题一直都是既复杂又简单的事情,简单是因为我们基本上都知道有哪些人可以继承,而复杂就是因为在这些可以继承的人之中又会有很多先后顺......


·建筑土地使用动迁补偿是怎样的
      建筑土地使用动迁补偿是怎样的房屋建筑面积与土地使用面积有差异时,房屋拆迁一般按照房屋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置换或者返还,不考虑土地面积的大小,或......


·寻衅滋事可以判缓刑吗?
      寻衅滋事行为很多情况下都会构成犯罪,即寻衅滋事罪。那此时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很对触犯了该罪的罪犯都想被判缓刑。那从......


·法定继承人顺序及比例是怎么样的?
      法定继承人顺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


·证明商标与集体商标的区别
      证明商标与集体商标的区别是什么?一、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的定义1、证明商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


·成为隐名股东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成为隐名股东需要具备哪些条件?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


·起诉40万元标的多少诉讼费?
      起诉40万元标的多少诉讼费?一、起诉40万元标的多少诉讼费?40万元财产案件受理费为7300元(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受理费为3650元)。律师代理费,遵循......


·贷款他项权证出来之前发现房主欠包烧费怎么办?
      在我国住房对我们的意义非常重大,不但体现我们家的概念,还体现了我们对生活的追求和生活质量的要求。二手房由于价格便宜,小区配套设施完善在我国的......


·离婚后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
      离婚后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什么是土地使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


·离婚后财产纠纷能否风险代理
      离婚后财产纠纷能否风险代理与人身有关的诉讼律师不能风险代理,但是你的属于财产纠纷可以风险代理。风险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打赢官司支付律师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