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犯罪的终止与犯罪中止有什么区别?

犯罪的终止与犯罪中止有什么区别?罪的终止与犯罪中止的区别如下:1.两者法律效力不同:中止只是暂时终结了本次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相反,终止后,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的消灭。2.结果不同:中止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终止是停止执行程序,以后不再恢复。3.产生条件不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特殊情况,人民法院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终止是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的。二、犯罪中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必须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犯罪中止只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只能发生在犯罪预备、犯罪实行和实行终了之后犯罪结果发生之前的过程中。犯罪中止就是在犯罪完成之前停止的意思,所以犯罪完成之后,自动恢复或自愿赔偿损失,都不能认为是中止,而应当负犯罪既遂的刑事责任。(二)必须自动地中止犯罪或自动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所谓自动地中止犯罪,就是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停止可以进行下去的犯罪活动,它表现为行为人自己有可能完成犯罪的情况下,自动停止犯罪的进行。如果行为人受到阻碍或感到恐惧认为自己已不能完成犯罪而停止犯罪的进行,就不是自动中止犯罪,而是被迫停止犯罪,因而不是犯罪中止,而是犯罪预备或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自动性,不限于自动停止犯罪的进行。在实行终了之后犯罪既遂之前,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主动采取积极行为以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也是犯罪中止自动性的一种表现。(三)必须彻底地停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所谓彻底地停止犯罪,就是行为人打消了完成该种犯罪的念头而不再实施该种犯罪。否则,如果是行为人感到时机不利,暂时停止进行犯罪而等到适当时机再实施,那就不是彻底地停止犯罪,而是犯罪进行的暂时中断。所谓打消了完成该种犯罪的念头而不再实施该种犯罪,是就行为人已开始实施的犯罪而言的,不能理解为行为人从此以后不再实施任何犯罪。只有是出于违法行为者意志原因导致的犯罪未遂,才有可能构成犯罪中止,而犯罪终止一般包含所有可以使得犯罪形态不在发生变化的情形。也即犯罪终止包含犯罪中止的情形。司法机关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必须要确定终止后具体的犯罪形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一、上海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的依据是什么?
      一、上海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的依据是什么?上海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的依据是:《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


·有几种土地使用权证内容?
      有几种土地使用权证内容?有几种土地使用权证内容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


·定金合同生效时间如何确定
      定金合同生效时间如何确定双方签字盖章定金合同即已成立,但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需支付标的物才能使合同生效,即支付定金才能生效。定金合同从实际......


·公司法3%中小股东诉权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法3%中小股东诉权的方式有哪些?当股东个人权利或公司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股东享有请求法院进行保护的权利,这就是股东诉权。它包括了股东个人利益的......


·交强险能全赔残疾赔偿金吗?
      交强险能全赔残疾赔偿金吗?一、交强险能全赔残疾赔偿金吗?在限额内赔偿,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


·知假买假是否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近日
      知假买假是否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明确“知假买假”可......


·第一专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
      第一专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1、独占权。指只有专利权人才有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销售,对该专利获得享有独占的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政府旅游公路征收土地补偿是怎样的?
      政府旅游公路征收土地补偿是怎样的?政府旅游公路征收土地补偿是按照土地的面积来进行一定的偿还,自2013年1月1日之后,发布了《征收土地通告》和《补偿......


·民法总则财产代管人如何变更有哪些
      民法总则财产代管人如何变更有哪些程序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总则财产代管人如何变更有两种情......


·工厂宣布破产工人工资怎么结
      会按照破产清偿顺序进行工资的发放。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抓进看守所多久判刑
      没有最短时间的规定。“通俗的说,没有最快,只有更快”,嫌疑人是否认罪,证据材料是否充分,涉案人数都会有所影响。有的案件简单的认罪的,采用速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