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实践中,以下与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有关的六个问题需要明确:
  
  1、父母无力抚养幼年时的子女的,子女独立后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虽然《婚姻法》为父母子女间规定了互相扶养的对等的权利义务,但这并不是说这两个权利是必须“等价交换”的,子女不能将父母是否对其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前提。因此,子女对老年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得以此为由而解除。
  
  2、因父母的错误行为给子女造成心灵、身体伤害的,子女是否有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
  
  父母在抚养子女过程中,他们的一些一般性错误行为曾给子女造成心灵伤害的,子女成年之后,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但是,父母犯有严重伤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则上丧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这些情形包括:父母犯有杀害子女的罪行的,父亲奸污女儿的,父母犯有虐待、遗弃子女罪行的等等。
  
  3、没有经济收入的已嫁女儿有无赡养义务。
  
  出嫁女儿本人没有收入的,不能作为拒绝履行赡养老年父母义务的理由。因为她们从事的家务劳动与丈夫谋取生活资料的劳动具有同等价值,其丈夫劳动所得的收入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可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赡养费。
  
  4、赡养父母不能以“分家析产”为条件。
  
  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受父母有无财产、是否分过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响。
  
  5、子女怎样分担赡养扶助义务。
  
  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子女不能以父母对其年幼时的关心、疼爱程度或者结婚时资助的多少作为砝码来衡量赡养扶助义务的多少。
  
  至于赡养扶助父母的方式,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不在父母身边的子女,可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还应当经常关心、照料父母的生活;当父母由于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时,子女除应分担为其治病所需的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外,还应承担照顾、护理父母的义务。
  
  6、儿子(女儿)去世后儿媳(女婿)是否有赡养公婆(岳父母)的义务。
  
  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的关系是因婚姻而成立的姻亲关系。儿子(女儿)去世后,因儿子(女儿)与媳妇(女婿)的婚姻关系消灭而使得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的姻亲关系亦不复存在。
  
  儿媳(女婿)是否承担赡养公婆(岳父母)的义务,我国法律未作明确规定。因此,不能强令儿媳(女婿)承担此项义务。
  
  综上所述,关于子女赡养老人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与具体实践结合起来,法律对现实生活进行了规范,不论父母是否因没有能力抚养未成年子女、因一般错误对子女造成伤害,子女都应尽赡养义务,但如果确实造成了违法伤害的,则丧失被赡养权,对于子女没有经济收入、要求先分家产、有多个子女的,都不是不赡养老人的合法理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不适用虚拟治理成本法价值评估的情况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虚拟治理成本法:1.实际发生的应急处置费用或治理、修复、恢复费用明确,通过调查和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可以获得的,不适用......


·法律规定盗窃一万元要判几年
      一、盗窃一万元要判几年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盗窃金额达到一万的,是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


·什么情况下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赔偿金?
      出于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法律规定只能针对两种情况才能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做出违约金赔偿。但却可以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那么什么......


·国有企业能随便辞退员工吗
      国有企业能随便辞退员工吗?国有企业不能随便辞退员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集资诈骗银行员工参与如何处罚
      我们知道,集资诈骗是违法的行为,这在法律上是会受到刑事处罚的,有时候,一些银行员工因为利益熏心参与到了集资犯罪之中,使得更多受害人蒙受损害。......


·股权质押后是否可分红
      股权质押后是否可分红股权质押后,债权人取得质权,债务人的一举一动都会牵动债权人的心神,他们难免会有许多忧虑,时刻担心着各种有可能出现的的实务......


·债权债务纠纷解决途径方法有哪些
      债权债务纠纷解决途径方法有哪些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日益发展,经济交往也越来越频繁,相应的关于债权债务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债权债务纠纷可以通俗的理......


·陕西省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
      陕西省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我们国家为了公共建设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律嗯规定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征收,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都不能进行阻挠或者干涉......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


·快递收取保价费合理吗?
      快递收取保价费合理吗?快递公司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时应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等法律来确定,而不适用《邮政法》第47条的规定,“未保价......


·管辖权异议的期限是多久?
      管辖权异议的期限是多久?管辖权异议的期限是半个月左右,具体的规定如下: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管辖权异议和应诉管辖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