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要件是什么?
一、满足什么条件是违约损害赔偿?
1、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
2、一方作出违约行为,包括积极作为和消极不作为;
3、另一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损失;
4、违约行为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要件是什么?
1、一般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违约人需要具有明确的过错责任。
2、对于严格责任的部分,需要有明确的免责事由。
3、双方约定了赔偿范围的,违约人依当事人约定的损害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4、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违约人按法定的赔偿范围进行赔偿
三、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定赔偿范围有哪些?
1、应遵循完全赔偿原则,即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对受害人造成的全部损失都应当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
2、损失赔偿额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要件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对违约责任的范围规定如下: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如果地理商标被抢注如何提出异议?
如果地理商标被抢注如何提出异议?如果地理商标被抢注如何提出异议?商标异议是指依照《商标法》规定,对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
·工伤认定范围是怎样的?
工伤即劳动者因工而受的伤,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对于工伤的范围,法律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的范围究竟是什......
·工伤复发认定是怎样的
工伤复发认定是怎样的所谓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
·工伤鉴定资料公司不往上交怎么办?
工伤鉴定资料公司不往上交怎么办?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一、申请工伤认定要提交什么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
·行政处罚的公开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其实我国公民的基本文明素质还是有很大提高幅度的,我们也可以说,行政处罚本身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为了稳固社会的文明程度,因为行政处罚的相对人的某些......
·空房子需要交物业费吗
物业费的主要用途并不是其中某户房子,而是公共的部分,比如配套设施、绿化养护、道路养护等,它的主要价值在于提高小区整体的舒适度,进而让每一个业......
·不管是作为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
不管是作为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其实对劳动合同的解除都是享有解除权的。但有些劳动者认为,如果是自己主动向用人单位申请离职的话,那之前的工资就拿......
·分公司可以代表总公司签合同?
分公司可以代表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可以代表总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对外没有法人的资格,但是分公司可以通过总公司的授权......
·上下班的车祸人社局不认定工伤企业赔钱吗
上下班的车祸人社局不认定工伤企业赔钱吗一、上下班的车祸人社局不认定工伤企业赔钱吗?车祸不是工伤事故的企业不需要赔钱,应该有车祸的主要责任人......
·企业职务犯罪的概念是什么?
只要是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业肯定在内部结构上有很严谨的职务分配,而那些等级较高的职务也就拥有了很高的权力能够直接对企业的运行有决定作用,但是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