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深圳抢夺罪数额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您知道深圳抢夺罪数额标准是多少吗?由于深圳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因此就不能将其关于抢夺罪的犯罪数额与其他地区规定的一致,这样只会造成不公平。接下来,我们通过广东省关于抢夺罪数额的规定,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抢夺罪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即:
  (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8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20万元至4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但是从该司法解释的第二条规定中可以知道,如果抢夺具有下列情形的话,那此时,“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五)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
  (六)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七)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八)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九)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
  (十)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上文中详细介绍了深圳抢夺罪数额标准的内容,其中数额较大为3000元以上,巨大为80000元以上,而要是数额特别巨大的话则为400000元以上。这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单位集资诈骗罪数额为多少构成立案标准?
      集资诈骗属于金融诈骗的一种,按照法律规定,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是集资诈骗罪的主体。在最近几年查处的集资诈骗案中,单位组织进行集资诈骗的情况还是......


·婚姻当事人没有结婚证彩礼退多少彩礼是要退还的
      婚姻当事人没有结婚证彩礼退多少彩礼是要退还的,但退还的数额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并不是一概全部退还。没有办理结婚证,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在法律上就......


·商标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商标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进行商标转让的,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签订相应的转让合同,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应的转让手续,此时涉及的时间可能......


·合同生效的要件是什么?
      合同生效的要件是什么意思?合同满足什么条件才会生效?一、合同生效的要件是什么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


·支付离婚孩子抚养费到几岁
      通常夫妻离婚之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实际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给孩子,这也是自己履行抚养义务的一个体现。但抚养费的支付也不是一直的,......


·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包括哪些?
      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包括哪些?在南京工作生活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后,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谋求解决方案。这时就要了解......


·法律规定未成年肇事逃逸怎办
      未成年肇事逃逸怎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


·招摇撞骗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招摇撞骗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一、招摇撞骗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招摇撞骗诈骗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


·国家赔偿审理期限是多久?
      法律规定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人的侵犯,即使是国家相关工作人员,因为国家的某些行为造成公民的人身权益损害的情况,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而法律也......


·一、遗产分割上诉状怎么写?
      一、遗产分割上诉状怎么写?上诉状上诉人:(填写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职业,住址,因何案羁押于何处)被上诉人:(同......


·抽逃出资申请追加股东为执行人可以吗?
      抽逃出资申请追加股东为执行人可以吗?可以,抽逃出资是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