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涉外婚姻婚前房产公证的相关介绍

涉外婚姻婚前房产公证的相关介绍婚前财产公证,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简称,婚前房产公证是对夫妻双方婚前财产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的明确公证。对预防婚姻财产纠纷及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有这良好的作用。那么,涉外婚姻婚前房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呢?婚前房产公证费用是多少?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问题的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涉外婚前房产公证费用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按照收费标准,该类民事协议公证费为400元,代书费为80元,打字复印、副本等收费另行计算。但如果一方将属于自己的婚前个人房产赠与另一方所有,应按赠与公证收费,收费标准为赠与价值的2%。按照《公证法》,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二、涉外婚前房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1),婚前购房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3、婚前购房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别小看公证员制作谈话笔录这个过程,由于婚前财产约定涉及到当事人财产实体权利的转移,公证员在这个过程中,会再三确认当事人划分财产归属的意见,明确双方对财产的分配关系,当事人一旦在笔录上签字,该笔录就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保存于公证卷宗内。这份笔录和公证书不仅可以防止当事人间出现纠纷,而且,对于与当事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第三人,也是一种保护。(4),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两周后当事人就可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了。
  当然,如果双方都抽不出时间来领公证书,也可以在预交邮费后享受“邮递送达”服务。以上及就是关于涉外婚姻婚前房产公证的相关内容介绍。不管是涉外婚姻还是国内婚姻,进行婚前房产公证的手续都是一样的。需要双方提前进行约定,然后去相关部门进行公证手续的办理。如果您在办理过程中有不知道的地方,可以登录网站进行咨询,我们的相关律师会给您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一、居民租房纠纷可以报警吗?
      一、居民租房纠纷可以报警吗?居民租房纠纷,是可以报警的,涉及到民事侵权行为是可以由公安机关处理的。民警会告知租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建议租房纠纷......


·股权投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是多少?
      股权投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是多少?一、股权投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是多少?股权投资公司的所有投资者,只能以合法的自有货币资金认缴出资,资本缴付可以......


·补办身份证需要什么手续?
      补办身份证需要什么手续?现在居民的身份证一旦丢失了,可以不必去登报声明,直接到辖区派出所补办即可,这样也比较省时省力。那么补办身份证需要什......


·指定监护人的声明的格式是什么?
      指定监护人的声明的格式是什么一、指定监护人的声明的格式是什么?(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是多少?
      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是多少?一、一般合同违约金是多少合同违约金没有法律规定上限,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


·2023医疗事故鉴定必须做吗
      医疗事故鉴定必须做吗医疗事故鉴定不是必须做的。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由医患双方自愿委托医学会或其他组织作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卫生行政部......


·继承是事实行为还是法律行为?
      继承是事实行为还是法律行为?继承是事实行为而不是法律行为,理由如下:1、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而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继承......


·博客财产侵权之债能否转让?
      博客财产侵权之债能否转让?对于我们来说,侵权行为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比较常见的一类行为,人们对于侵权行为是有一定的了解的,然而却对于博客侵权之......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技巧是什么
      交通事故级别根据是造成的损害进行划分,这其中就包括了轻微交通事故。遇到这类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也是需要作出处理,但是也要讲究方式方法。那么轻微......


·离婚有哪些是共同财产?
      离婚有哪些是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非指定个人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


·一、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有哪些?
      一、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有哪些1、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要适用该制度,在所有权让与时,租赁合同应该已经成立并且生效,就是租赁关系须有效的存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