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抚养费不给最严重的后果有哪些

一、抚养费不给最严重的后果有哪些一方不付抚养费属于不履行抚育义务,离婚后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阻劝,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的,那么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时,一般是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的。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抚养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抚养、抚养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二、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根据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属于未成年子女享有的法定权利,离婚协议可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不能限制或剥夺他人的合法权益。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未成年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商标侵权赔偿是如何计算的
      商标侵权赔偿是如何计算的一、商标侵权赔偿是如何计算的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


·公司之间借款怎么写借条?
      公司之间借款怎么写借条?一、公司之间借款怎么写借条?借条甲方:××××××(公司名称)乙方:××××××(公司名称)甲、乙双方经协商,就......


·民事诉讼案件的程序是怎样的?
      我国大致有三类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最常遇到的一种,在司法机关受理民事诉讼案件之后,就需要按照民事诉讼案件的程序、原则审理案件,并且需......


·民法总则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民法总则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签各种协议、合同来维护自己的合法......


·湖北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湖北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近几年来,随着各地经济的不断发展,城镇化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房屋拆迁工作也在有条不条不紊的展开.而拆迁过程中涉及到的房屋拆......


·在我国到底其他监护人什么意思?
      在我国到底其他监护人什么意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


·我国现行司法鉴定鉴定死人么
      在被害人死亡的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害人家属对被害人的死因持有怀疑态度,他们可以申请对被害人进行死亡司法鉴定,找出死亡原因,帮助公安机关及早破案......


·男方主动放弃孩子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不知道这句话您认可嘛,因为不是所有的感情都经得起考验,生活中离婚的人有很多很多,离婚理由各式各样,而离婚和分手不一样,......


·托管企业劳动关系应该如何证明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只要自己是属于正常的劳动关系,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也是可以通过其他方法进行证明的。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以......


·最新逃税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逃税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1、最新逃税罪处罚标准具体如下:《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


·企业改制后是否连续工龄?
      现在我们国家的公司和企业是非常的多的,基本上每一个地区都会有相应的公司和企业。对于公司和企业我们国家是有着规定的,就是为了规范公司和企业的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