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肇事逃逸认定条件是什么?

肇事逃逸认定条件是什么?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交通肇事逃逸认定标准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7修订)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肇事者应该立即对事故进行处理,如果当事人选择弃车或者是驾车逃跑的话,无论是否责任在于自身,都会被判处全责,处以相关的刑事处罚并且进行一定的赔偿。如果涉及到醉酒驾驶的话将会受到更严重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有哪几种
      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有哪几种现实生活中,常见的离婚纠纷、借款纠纷、合同纠纷等等,其实基本都是属于民事纠纷,这主要是指在平等主体之间以民事权利......


·有价证券诈骗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待岗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待岗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待岗解除劳动合同肯定是不可以的,待岗之后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实际工作期间的工资来计算。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


·一、无法协商分割离婚财产去起诉离婚吗?
      一、无法协商分割离婚财产去起诉离婚吗?无法协商分割离婚财产只能去起诉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一、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会被追究的刑事责任......


·笔迹鉴定申请流程是什么?
      笔迹鉴定申请流程是什么?申请笔迹鉴定的程序: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3、由双方协商选......


·车辆交通肇事逃逸能检车吗?
      车辆交通肇事逃逸能检车吗?只要有行驶证和交强险,就可以年检,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


·挪用公款罪入刑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入刑标准是什么?挪用公款罪入刑标准是五千元以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


·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有什么不同?
      一、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有什么不同?1、主体不同,审查批捕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的侦监科,审查起诉的主体是是由人民检察院公诉科。2、在案件......


·在购房的时候计算房价除了要知道单价外,同时还要搞清楚房屋的面
      在购房的时候计算房价除了要知道单价外,同时还要搞清楚房屋的面积,否则计算出来的房价注定就会对其中一方不公平。然而我们发现在购房的过程中,关于......


·非法集资的特征是什么意思?
      非法集资在刑法上是有明确规定的,法律上明文规定了非法集资的特征,包括犯罪的主体、客体以及吸纳资金的方式和对象等,非法集资行为严重损害了社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