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玩忽职守行为的主要表现是怎样的

玩忽职守行为的主要表现是怎样的玩忽职守的行为在客观上有两种类型:一是不履行职务型,即行为应该履行且能够发行,但不履行其职务。二是不正确履行职务型,即行为人应该且能够履行职务,但不严肃认真地对待其职务,以致错误地履行了职守。除了以上表现以外,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还必须具有“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认定是否重大损失,应根据司法实践和有关规定,对所造成的物质性和非物质性损失的实际情况,并按直接责任人员的职权范围全面分析,以确定应承担责任的大小。玩忽职守的行为方式多样,涉及面广,在不同的领域、不同的部门,有不同的规定。例如:在粮食保护、防火护林、商品检验、食品卫生、文物保护、防止伤亡事故及金融管理等方面,对玩忽职守行为以及依法应予追究的情况,本节和有关单行法规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二、怎么处罚玩忽职守罪《刑法》397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二)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构成玩忽职守罪必须违反国家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而玩忽职守的行为,具体可以包括作为和不作为。有的工作马马虎虎,草率从事,敷衍塞责,违令抗命,极不负责任。有的阳奉阴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胡作 非为等。有的擅离职守,撒手不管;有的虽然未离职守,但却不尽职责,该管不管,该作不作,听之任之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和程序是怎样的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和程序是怎样的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一)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二)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建设......


·常见民事责任
      常见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则是违反民法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原则上代表着公司行为,具有整体意志的属性。但由于公司法......


·企业商标注册流程是什么?
      企业商标注册流程是什么?一、商标注册1、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


·一方犯重婚罪到哪里报案
      一方犯重婚罪到哪里报案1、对于由被害人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仍按1979年12月15日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的规定执行,由......


·个人专利申请费用多少钱?
      个人专利申请费用多少钱?一、专利申请费用多少钱1、申请专利委托代理时,申请人需要交纳代理费和官费。2、代理费数额依据申请所属技术领域的难......


·故意传播传染病罪量刑是什么
      我国法律对故意传播传染病罪量刑有以下规定:首先根据《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故......


·在我国缓刑分几种类型?
      缓刑制度的设计主要时间基于一些犯罪分子罪行较轻的情况,如果其罪行重对社会可能造成危害后果的,就不能够适用缓刑。缓刑还具有考察期限,在此期限内......


·无劳动关系如何主张工伤赔偿
      无劳动关系如何主张工伤赔偿如果被驳回,就无法申请工伤赔偿了,建议提起诉讼,可以做个伤残鉴定,向对方主张侵权费用,判决也会判的很快。(1)、人身......


·没有抚养父母有继承权吗?
      没有抚养父母有继承权吗?一、没有抚养父母有继承权吗?一般是可以的,不过父母有权不给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虚假出资起诉案由是怎样的
      虚假出资起诉案由是怎样的虚假出资指的是公司发起人或股东没有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来交付货币、实物,虚假出资是企业在建立的过程中常见的一种违法的行为......


·一、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作用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作用是什么?其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开具的一份劳动关系已解除证明书,为了便于以后办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