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传播淫秽物品不构成犯罪如何处理

传播淫秽物品不构成犯罪如何处理
  
  一、传播淫秽物品不构成犯罪如何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处罚:
  
  《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百六十四条的第一款和第四款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二、对传播淫秽物品罪情节严重的认定
  
  1、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
  
  (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数量在下列标准二倍以上的;
  
  ①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
  
  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
  
  ③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
  
  ④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
  
  ⑤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的;
  
  (二)数量分别达到上述两项以上标准的;
  
  (三)造成严重后果的。
  
  3、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上述条款规定行为的,应予立案追诉。
  
  对于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若是行为人以牟利为目的,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此外,必须是“情节严重”才构成此罪。主要是指,多次地、经常地传播淫秽物品;所传播的淫秽物品数量较大;虽然传播淫秽物品数量不大、次数不多,但被传播的对象人数众多,造成的后果严重;在未成年人中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等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外还有什么方式
      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外还有什么方式只有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我们才能够对土地进行使用,而且国家对土地方面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所以对于土地相关方面......


·起诉离婚最快多长时间?
      起诉离婚最快多长时间??起诉离婚最快多长时间??要想知道起诉离婚最快多长时间,那先得知道法院的审理期限是多久。法院的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


·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
      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


·九级事故能赔20万吗
      看情况。各地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不一样的,建议可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其中,九级工伤能不能赔20万,与本人工资有很大关系。《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


·房屋租赁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一件事情。但是,如果房屋租赁
      房屋租赁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一件事情。但是,如果房屋租赁的合同处理不好的话,对双方来说都是非常不利的,在房屋租赁的问题上,其中有一个问题......


·夫妻一方不承担债务上诉状需要写明什么
      夫妻一方不承担债务上诉状需要写明什么一、夫妻一方不承担债务上诉状需要写明什么夫妻一方不承担债务上诉状需要写明善上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


·拘留单怎么没写拘留时间吗
      一、拘留单怎么没写拘留时间吗如果是治安拘留,处罚决定书上会写明拘留时间。如果是刑事拘留,则不写。因为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处罚种类......


·被判拘役缓刑的可以减刑吗
      1.在我国,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缓刑犯是否可以减刑做出了以下的解释。在我国的刑法当中,对于哪些犯罪分子可以进行减刑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被判处了拘役的......


·债权人非法拘禁债务人,债务怎么办
      债权人非法拘禁债务人,债务怎么办索要合法的债务的时候,如果债权人非法拘禁债务人,达到可以立案的标准,那么债权人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那么如果......


·文字作品著作权保护范围是什么?
      文字作品著作权保护范围是什么?一、文字作品著作权保护范围是什么?文字作品,是用语言文字符号记录的,用以表达作者思想情感的文学、艺术、自然科......


·非法集资的有关内容是什么?
      众所众知,非法集资在我国法律中不合法,需要对集资人追究其刑事责任。现实生活中,有一些单位和个人通过非法途径吸纳资金,并承诺给予出资人高回报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