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紧急避险要承担责任吗

紧急避险要承担责任吗 一、什么是紧急避险
   (一)紧急避险的概念: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二)紧急避险的要件:
  1、必须针对正在发生的紧急危险。如果人的行为构成紧急危险,必须是违法行为。
  2、所采取的行为应当是避免危险所必需的。
  3、所保全的必须是法律所保护的权利。
  4、不可超过必要的限度,就是说,所损害的利益应当小于所保全的利益。紧急避险不负法律责任。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不得在发生与其特定责任有关的危险时实行紧急避险。
   二、紧急避险要承担责任吗
  (一)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应当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紧急避险作为一种对人性尊重的规定,一般来说任何人只要满足构成要件都可以成立。然而我国刑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二)紧急避险具有合法是由,可以免责。
  紧急避险具有合法性事由的缘故,因此可免责。关于紧急避险合法的免责事由,如下:
  1、从主观上看,实行紧急避险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2、从客观上看,它是在处于紧急危险的状态下,不得已采取的以损害较小的合法权益来保全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因此,紧急避险行为不具备犯罪构成。从总体上说,它不仅没有社会危害性,而且是对社会有利的行为。紧急避险是采用损害一种合法权益的方法以保全另一种合法权益,因此,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才能排除其社会危害性,真正成为对社会有利的行为。
   三、紧急避险有限度吗
  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是指紧急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其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那么,以什么标准来衡量紧急避险是否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呢?对此,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一般认为其标准是:紧急避险行为所引起的损害应小于所避免的损害。
  紧急避险行为所引起的损害之所以应小于所避免的损害,就在于紧急避险所保护的权益同避险所损害的第三者的权益,两者都是法律所保护的。只有在两利保其大、两弊取其小的场合,紧急避险才是对社会有利的合法行为。所以,紧急避险所保全的权益,必须明显大于紧急避险所损害的权益。
   紧急避险要承担责任吗?从文中我们可知,不是所有牺牲他人利益都要进行损害赔偿的,紧急避险行为就是例外。如果,您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不过,在实践中,经常出现紧急避险的行为超出了一定的限度,这就要负相关责任了。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一、上海现在还有晚婚假吗?
      一、上海现在还有晚婚假吗?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劳动者结婚时给予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


·自诉案件的三种情形是什么
      自诉案件的三种情形是什么一、自诉案件的三种情形是什么(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


·公司债券资金监管有哪些要求?
      公司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下,自身也在不断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公司需要大量的资金用于研发、拓展、开发等公司的日常发展需求。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融资手段......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合同有什么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合同有什么1、保管人须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保管人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表明保管人对收到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事实进行确认。保管......


·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
      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道________小区拆迁安置房________栋________室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_元整的......


·持刀伤人致人轻伤会怎么判决?
      持刀伤人致人轻伤会怎么判决?(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范围有哪些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范围有哪些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绝大多数案件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就是刑事案件被告人,因为是他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2.未追究刑事责任......


·著作权法保护的权利范围?
      著作权法保护的权利范围有哪些一、著作权法保护的权利范围包括什么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


·民法典物业有权停业主的水电吗
      民法典物业有权停业主的水电吗?物业没有权停业主的水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


·精神司法鉴定过程是怎样的
      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有些行为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是不受自己控制的。当精神病人涉及到民事案件,或者更有甚者涉及到刑事案件当中时,因为对方是精神病......


·医保断交有什么影响
      医保断交有什么影响一、医保断交有什么影响社保简单地说是五险一金,其中医疗保险比较受大家关注,日常生活中发生疾病用医保的话可以不用花那么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