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公司的债权债务该如何验证?

公司的债权债务该如何验证?
  
  一、如何验证一家公司的债权债务?
  
  1、验证一家公司的债权债务可以通过查阅账本的方式进行。处理好企业的财产关系是清算组最难重要的一个任务,清算组接管企业之后,应当对被接管企业范围内的一切财产行使管理权,包括接管企业财产,确定企业财产的范围,对企业财产进行评估,对企业财产进行收回,理清企业债权债务等等。
  
  2、接管企业财产。清算组从董事会那里接管的企业财产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借款的确认、应付公司和其他业务前款的确认等。
  
  确定企业的财产范围。企业解散时的财产包括下列内容: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企业享有的债权、企业解散时享有的股权、企业享有的其他财产权利,如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3、对企业财产进行评估。对企业的财产进行评估,是为了保证企业的非现金资产能够合理地变现,保证清算可以顺利地完成。因此,清算小组应当聘请专业机构,对企业的财产进行科学的评估。
  
  4、收回企业的财产。这主要是指清算组要求占有企业财务的自由人交付其财务,如果应当交付的财务已经无法收回,可以要求持有人作价赔偿;此外,清算组还应当收回清算公司向外投资的财产及其产生的利益。另外,股东未缴足的出资,企业在境外的财产,都是清算组应当收回的。
  
  5、理清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清算组应当通过查账的方式对企业的债权进行确认;公司的债务一般包括银行借款、应付购货、应付工资、未缴纳税金、专项应付款、其他应付款和合同义务等。清算组应当对这些债务进行确认和登记工作。即在清理财产的过程中,清算组应当对企业的债权进行收回,对6、企业的债务进行登记。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7、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二、债务的管理办法
  
  总体思路:诚实守信,审核确认,综合处置,分期偿还。
  
  (一)审核确认
  
  1、清查对现有债务组织专项清查,摸清底数。
  
  2、建档收集每笔债务的原始凭证,登记项目名称、当事人、经办人、负责人,做到一债一档。
  
  3、认证在充分调查掌握确凿证据资料的基础上,对每一笔债务加以客观认证。填写“公司债务认证表”,逐一找当事人核实,当事人必须积极配合清查工作,提供原始资料,做到不重不漏。清查、审核后予以认证,项目负责人对认证情况签字。未入账但已形成的负债,需先审计后再认证入账。没有招标文件、合同、经办人、验收、现场签证等资料的债务,按照有关规定暂不予确认。
  
  4、入账对于已认证未入账的债务,经财务部门审核,报公司办审定后登记入账,对于没有认证的债务暂不纳入还款计划。
  
  (二)规范管理
  
  1、按项目实施单位确定债务承接主体,规范债务管理。
  
  2、每年按照债务类别制定偿还计划,列入年度财务预算。
  
  3、在清回债权(货币或实物)中,安排50%专项用于偿还历史债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离婚后
      离婚后,孩子会一般会跟随父亲或者母亲某一方生活,而另一方则定期给与一定生活费用以此尽到抚养义务。但有时候也会遇到给付抚养费的一方因某些原因认......


·公民的财产有不被侵犯的权利。在公民的所有财产中,房屋作为不动
      公民的财产有不被侵犯的权利。在公民的所有财产中,房屋作为不动产,根据国家的规定要对其进行登记。在日常交易中,只有确定房屋的权属才能更好地保障......


·常德市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怎样的?
      常德市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怎样的?一、常德市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怎样的?1、提出申请公开权利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常德市人民政府......


·过户国有土地使用证费用是多少?
      过户国有土地使用证费用是多少?一、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交的费用: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交的费用:(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


·个人股权转让变更是怎样的
      个人股权转让变更是怎样的一、个人股权转让变更(一)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


·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可以享受退休政策吗
      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可以享受退休政策吗?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可以提前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才可以提前退休,法律依据如下:《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


·公司股份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股份变更流程是怎样的一、公司股份变更流程是怎样的1、公司去工商部门领取公司变更申请书的有关表格(包括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根据他们的......


·工伤认定后绩效工资怎么算?
      我国目前的产业仍是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而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劳动者,而这些在劳动者在日常生产工作中可能会因为各种......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内容及程序
      一、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的内容  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


·实践中究竟怎样才算近亲结婚
      需要注意,打算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之间必须要先搞清楚我国《婚姻法》中关于结婚的条件要求,其中明确规定了近亲之间是不能结婚的。但实践中究竟怎样才......


·融资居间合同佣金是什么
      融资居间合同佣金是什么一、什么是融资居间合同佣金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乙方完成融资事项后,甲方按照获得的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