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如果构成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怎么处罚?

构成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怎么处罚?构成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本罪的客观要件是什么?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吸毒者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包括卫生部、公安部、农牧渔业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安钠咖管理方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生产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国务院《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如果擅自提供给用于医疗、科研、教学的人以及需要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病人,尽管违反了法律规定,亦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出于故意向走私、贩卖毒品等的毒品犯罪分子提供毒品,也不构成本罪,而应以走私、贩卖毒品罪或者其他有关的毒品犯罪共犯论处。至于吸毒的人是否已经吸食、注射了行为人所提供的毒品,以及吸食、注射后是否成瘾,则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提供毒品的行为必须利用了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即利用了自己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上述药品的职务或工作之便利,如医生、药剂师利用职务之便,违反规定向吸毒的人提供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如果行为人没有利用职务之合,如医生利用自己熟悉药品库房的机会,深夜从库房盗取药品后或者将自己非法持有如祖传的、受赠的或者通过其他非法手段获得的毒品提供给吸毒的人,则不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以他罪如非法持有毒品罪等论处。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提供,既可以发生在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上述药品的过程中,也可以是在从事上述工作中事先截留在结束之后提供。行为人提供给吸毒者以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必须是无偿的。有偿的提供,包括货币交易、以物易物或以毒品换取其他劳务、抵偿债务的,不属于本罪的非法提供行为,其性质实为一种贩卖毒品的行为。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的行为,必然对他人造成了严重的身理或者精神损害,司法机关在发现相关情况后,应当严格基于上述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特别是对于造成了严重违法的情况下,还需要从严进行合法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死胎继承权是怎么认定的?
      死胎继承权是怎么认定的?如果胎儿出生后死亡的,则胎儿的继承份额,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处理,如果出生即为死胎的,则由被继承人再分割。1、如果胎儿出......


·不得担任辩护人的人员范围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刑法》中的规定,并不是只有刑事律师才能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其他的只要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其实也是可以担任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但同......


·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是什么?
      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是什么代通知金是什么1、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根据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在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使用方法?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使用方法?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完成某一工程项目或某一产品,就必须消耗一定的人力、物力(材料、机具)和资金,这些资源消耗是随......


·离婚后补偿多少钱法律规范有明确规定吗?
      离婚后补偿多少钱法律规范有明确规定吗?因为我国的法律对离婚赔偿的金额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在确定离婚赔偿的金额时会根据双方协商以及结合当地的经济......


·中小企业融资法律法规中有关贷款的内容大致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法律法规中有关贷款的内容大致有哪些现代社会中,为了企业资产和利益,中小企业融资是非常普遍的事情。为了规范融资的事情,我国制定了......


·申请著名商标的条件有哪些
      著名商标也就是有名的商标,商标必须被大家熟知,该商标下的产品销售位居行业领先,而且没有虚假造假的情况,才能够去申请成为著名商标。一、著名商标......


·从事私募基金需要哪些条件
      从事私募基金需要哪些条件一、什么是私募股权基金?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


·新刑诉法监视居住可申请的情形都有哪些?
      新刑诉法监视居住可申请的情形都有哪些?法不外乎人情,在当代社会法律并不是一味的冰冷无情,就如犯罪嫌疑人在案件审理前可申请监视居住恢复短暂的人......


·行政故意伤害能调解吗?
      行政故意伤害能调解吗行政案件原则上不适用调解,但对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提起诉讼的案件可以调解。例如:打架斗殴,行为人对被处拘留十日,罚款50......


·公司口头辞退员工属于违法吗
      公司口头辞退员工属于违法吗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只是口头辞退劳动者,没有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是属于违法劳动合同法的行为。相关法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