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刑法传播性病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卖淫、嫖娼是国家法律严肃禁止的行为。行为人为了赚取钱财,满足自己非法的,或者为了社会,置国家法律于不顾,仍旧进行卖淫、嫖娼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行为人在明知自己患有艾滋、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情况下,仍旧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其行为将直接传播性病,对他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卖淫、嫖娼是相对应的行为,卖淫是指以营利为动机,与不特定的异性发生性或从事其他淫乱活动,嫖娼则是指以交付金钱或其他财物为代价与卖淫者发生交或从事其他淫乱活动。即性病患者与他人从事性以外的淫乱活动时,也轻易将性病传染给对方。因此,其他淫乱活动与以性为内容的卖淫、嫖娼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既然刑法规定性病患者卖淫、嫖娼罪的意图之一是防止性病的传播,就应禁止这种行为,否则不利于实现刑事立法的意图。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在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情况下,故意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即构成犯罪。至于实际上是否已造成将性病传染给他人的结果,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当然,假如行为人的卖淫嫖娼行为确已引起他人染上性病的后果,可以作为量刑的情节予以考虑。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而出于某种动机或为达到某种目的,仍然向他人卖淫或嫖娼。行为人的“明知”可以是确切知道自己患有某种严重性病,也可以是其知道可能患有某种严重性病。对于存在性病的人员传播性病的行为,显然是对社会的公共安全和有关秩序造成了严重侵害,相关情况的认定还需要根据实际的违法事实来进行判定,特别是对于造成了严重的违法事实的,还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普通民事纠纷管辖争议未移送审理期限是多久
      普通民事纠纷管辖争议未移送审理期限是多久?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通常为三到六个月内。《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


·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怎么办
      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怎么办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


·一、离婚讼分割财产的规定有哪些?
      一、离婚讼分割财产的规定有哪些?离婚讼分割财产的规定有: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


·有借条2023不还怎么办?
      有借条不还怎么办?有借条不还可以采取以下的办法:1、以毒攻毒法俗话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编个充分的理由,花言巧语,分文不揣地约上欠债......


·在商品房或其他不动产的预售中,购房者可对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
      在商品房或其他不动产的预售中,购房者可对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用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那么预告登记的效力究竟......


·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离婚怎么分
      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离婚怎么分收益一般包括生产经营性收益、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孳息、自然增值等等,婚姻法本身明确了生产、经营的收......


·一、交通事故人伤的诉讼期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人伤的诉讼期是多久交通事故中人身伤害的追诉时效是一年。但是如果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是两年,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之......


·男的有精神病女方可以离婚么
      男的有精神病女方可以离婚么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


·按照房屋的所有权属来区分,可以将城市中的房屋分为公房与私房,
      按照房屋的所有权属来区分,可以将城市中的房屋分为公房与私房,而对于私房自然公民是享有全部的所有权,不过此时可能存在多个共有人的情况。而要想将......


·检察院批捕还通知家人吗
      一、检察院批捕还通知家人吗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捕了会通知家人。检察院不会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通知家属。公安侦查阶段的拘留时间一般是30天,报请检......


·一、代通知金上一个月认定的工资标准是什么?
      一、代通知金上一个月认定的工资标准是什么?(一)应当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选择提前三十天通知或者通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