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犯了强迫卖淫罪怎么量刑处罚

犯了强迫卖淫罪怎么量刑处罚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刑法修正案九废除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强迫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二)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三)强奸后迫使卖淫的;(四)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二、强迫卖淫罪情节严重有哪些两高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强迫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卖淫人员累计达五人以上的;(二)卖淫人员中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累计达三人以上的;(三)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四)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自残、自杀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行为人既有组织卖淫犯罪行为,又有强迫卖淫犯罪行为,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组织、强迫卖淫“情节严重”论处:(一)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行为中具有本解释第二条、本条前款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之一的;(二)卖淫人员累计达到本解释第二条第一、二项规定的组织卖淫“情节严重”人数标准的;(三)非法获利数额相加达到本解释第二条第四项规定的组织卖淫“情节严重”数额标准的。涉黄犯罪中,强迫卖淫是一种恶性比较大的犯罪,俗称逼良为娼,需要严加处罚。《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强迫卖淫罪的死刑,并取消了该罪关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规定,仅规定“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何谓“情节严重”没有作出具体规定,而司法实践中亟需对“组织、强迫卖淫 情节严重”予以明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工程质量事故防范措施有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防范措施有什么?虽然国家以及行业出台了各种工程施工质量要求标准,但是仍然有些施工单位不按照标准施工,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严重甚至还......


·离婚后不属于共同财产是什么?
      离婚后不属于共同财产是什么一、离婚后不属于共同财产是什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


·建筑工程监理的范围是什么?
      建筑工程监理的范围是什么?一、建筑工程监理是什么建筑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依法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


·关于房产继承权顺序的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房产继承权顺序的规定是怎样的?需要继承房产时,首先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对房产......


·卫生法律怎样解决医患纠纷?
      卫生法律怎样解决医患纠纷?一、解决医患纠纷的手段有哪些?医疗纠纷有关的法律,主要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疗机......


·高速收费站走错车道倒车会扣分吗?
      高速收费站走错车道倒车会扣分吗?一、高速收费站走错车道倒车会扣分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不仅要被罚款......


·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
      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其实我国法律中都是对具体的程序作出了规定,不管是建立婚姻关系还是需要解除,此时都是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来操作才行。那其中......


·
      一,离婚按揭婚前财产怎么分配看房产证名字,如只有婚前单方名字,属于个人所有;有两个人名字,共同分配。根据我国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的《婚姻法司法......


·一、交通事故中九级伤残营养期的营养费如何计算?
      一、交通事故中九级伤残营养期的营养费如何计算?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


·离婚之后户口怎么迁回娘家
      离婚之后户口怎么迁回娘家一、离婚之后户口怎么迁回娘家1、首选需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办理准迁证需要的证件有:(1)本人身份证原件、......


·一、深圳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生育是否合法?
      一、深圳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生育是否合法?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生育是不合法的,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