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城市居民可以继承农村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吗?

城市居民可以继承农村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吗我们要把农村的老房子和宅基地分开来看。首先,农村的老房子是父母的合法财产,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户口还是城市户都可继承。但是,根据《士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而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可以通过继承取得的,其取得要有一定的先决条件和审批流程。二、最新的宅基地确权流程1、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3、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4、审批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5、登记注册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6、颁发土地证以上就是最新的宅基地确权流程,每个步骤确认无误后方可完成宅基地的确权。不管任何土地,个人都是只有使用,没有所有权,没有所有权的东西,个人是没有办法进行支配的,所以宅基地是不可以进行继承的。如果想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进行递交资料,通过审批之后就可以使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高空坠物导致的侵权责任怎么分担?
      高空坠物导致的侵权责任怎么分担?如今大型建筑物不断增多,高空坠物致人损害事件经常出现,可以说高空坠物存在极大的伤人隐患。那么高空坠物导致的侵......


·劳动合同无效能要双倍工资么?
      通常在规定的时间内,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那么才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那要是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却被认定为无效的......


·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金?
      人们到单位参加工作,会签署一份劳动合同,里面写清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情形。当然,在女员工处于怀孕阶段,单位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如果违约,单......


·离婚上诉几次可以自动离婚 一、离婚上诉几次可以自动离婚?
      离婚上诉几次可以自动离婚一、离婚上诉几次可以自动离婚?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离婚案件只能上诉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


·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原则包括哪些
      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原则包括哪些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那么离婚怎样分割财产?一般有以下几个原则:......


·离婚财产什么时候过户?
      离婚财产什么时候过户?离婚财产离婚手续完成后的两年的时间内过户,至离婚房产是有执行时效的,通常为期限为2年。若一方直接起诉要求另一方履行离婚协......


·酒店劳动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酒店劳动合同的特征是什么一、酒店劳动合同的特征是什么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3、......


·工程安全责任书范本是怎样的
      工程安全责任书范本是怎样的?通常情况下,在工地施工前,为了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工地施工的顺利进行,工人需要签订一份安全责任书。......


·关于收工程质保金规定?
      关于收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关于收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


·拥有土地使用权有仓储的应如何缴税?
      拥有土地使用权有仓储的应如何缴税?随着政府对大宗商品和物流的支持,仓储用地越来越多,大多数的企业愿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来作为仓储用地,那么拥有......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量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