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当购房者签了居间合同违约还要赔中介商费用?

当购房者签了居间合同违约还要赔中介商费用?一、购房者签了居间合同违约还要赔中介商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根据民法典规定,受害者可以向违约方要求违约金。因此购房者签了居间合同违约是要赔中介商费用的。
   二、要赔什么费用
  1、居间活动的费用。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违约金,是指由当事人通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违约金的约定虽然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这种自由不是绝对的,而是受限制的。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由于违约金是在订立合同时事先约定的,因此,它与违约发生后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一致,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减少或增加,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赔偿金,是指一方当事人因对方违约而造成损害,从而要求违约方赔偿与损害结果相当的金钱或财物。事实上,定金和违约金都具有赔偿金的性质,只不过定金和违约金都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而赔偿金则要以实际发生的损失为前提。在赔偿金中,非违约方对损害后果证据的收集是十分重要的,如果非违约方在违约发生后不能证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害,则不能适用赔偿金。因此,当事人在选择适用“三金”时,最好是事先根据情况约定违约金或定金,这样就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那么购房者签了居间合同违约还要赔中介商费用吗?我们认为是要赔偿的。中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居间人。因此购房者违约就应当承担违约金。若是因此造成了损失,还应当赔偿相应的赔偿金。当然居间人可以选择主张违约金还是主张赔偿,某种情形下,两者都可以主张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有证交通肇事一死一伤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有证交通肇事一死一伤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交通肇事一死一伤的法律后果,有可能是面临三年到7年左右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


·取保候审出国了可以吗?
      取保候审出国了可以吗?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子的了结。按照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人要随传随到、不得离开所在地的县......


·工程质保金合同书写的关键是什么?
      工程质保金合同书写的关键是什么?关于工程质保金合同,相信作为工程服务者中的一员,你并不陌生。但是对于工程质保金合同书写的关键之处在哪里,这也......


·一方股东无力追加投资怎么办
      可对增资方案进行调整,由其他股东认购此部分被放弃的增资股权。投资(包括增资)应当遵循自愿的原则,多数股东不应当强迫少数股东增资,因此,在作出增......


·原告不配合笔迹鉴定怎么办?
      一、原告不配合笔迹鉴定怎么办?对方一旦不配合司法鉴定的相关规定,其法院可以进行相关的强制措施,让对方必须履行。而且其所造成的相关的影响也是非......


·被高利贷强迫写借条有效吗?
      被高利贷强迫写借条有效吗?被高利贷强迫写借条无效,高利贷的存在是市场经济下利益的必然驱动。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对于借款人来说,银行借......


·受到价格欺诈的法律后果
      受到价格欺诈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离婚时一方有抑郁症怎么办?
      离婚时一方有抑郁症怎么办?一、离婚时一方有抑郁症怎么办?1、离婚时一方有抑郁症并不会受到影响,依旧可以采取协商或者是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什么叫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在当今这个社会,劳动关系异常重要这是我们都知道的一个事实,同时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还会经常听到一个概念就是事实劳动关系,谈到事实劳动关系,可......


·行政处罚罚款缴纳期限是什么?
      行政处罚罚款缴纳期限是什么一、行政处罚罚款缴纳期限是什么?行政处罚罚款缴纳期限是15天,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


·代理的无因性民法总则规定有哪些
      代理的无因性民法总则规定有哪些法律意义代理的无因性是法律对于代理行为的一种限制政策,尤其是针对表间性代理的不足之处无因性代理能够更好的完成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