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离婚指的是什么?
一、预约离婚是什么?
预约离婚,是指要离婚的夫妻,得先填一个预约表,到预约时间后再正式办理。先进行预约,让夫妻有一段时间冷静下来想一想,这婚是不是一定要离。制度实行以来,离婚率有所下降。自2012年4月实行预约离婚以来,浙江慈溪市四成预约夫妻放弃离婚。2015年,云南大理推行离婚预约登记制度。
预约离婚制度实行以来,褒贬不一。
赞成者认为冲动是魔鬼,时间是缓冲剂。一般离婚都离不开两种,第一种就是彼此相爱,但话赶话一冲动就说要离婚,第二种就是彼此之间已经没有爱情,经历了深思熟虑决定离婚。7天的时间,让冲动的人更加冷静,理性思考。让死心的人有充分的时间收拾残局。7天直指矛盾的根源,是对婚姻的一种保护。
反对者认为婚姻是私事 离婚是人们的自由。婚姻是夫妻两个之间的私事儿,第三方不该介入,况且您都是成年人,都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没必要整个这样的政策来拖延时间。不合适就是不合适,还要来来回回的至少跑两趟,浪费时间、精力、财力。同时,7天,也给那些本不合适的夫妻彼此纠结,提高错误再次发生的几率。
另外,预约离婚目前只在我国部分地区进行试行,我国法律并没有相关的明确规定。
二、协议离婚的离婚程序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
工作人员应查明:
(1)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2)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4)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5)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如果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并对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上文中,我们为您介绍了预约离婚指的是什么,想必您已经知道了,预约离婚是我国部分省市试行的一种离婚方式,通常是为了让夫妻双方好好考虑、不要冲动,冷静思考一下是不是一定要离婚才能解决问题。当然,对于离婚我们是并不赞同的,但是如果在离婚产生了各种纠纷,我们建议您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团队,他们或许能为您带来满意的答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放弃继承权在什么时候开始提出
放弃继承权在什么时候开始提出所谓放弃继承是指继承人作出的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继承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作出接受或放弃继承权的决定。《......
·购房者遇到哪几种情况可以退房
购房者遇到哪几种情况可以退房一、不合理性延迟交房由于各种不可抗因素的存在,一些楼盘可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完成交房任务。一般合理的延期......
·一、工伤鉴定二次手术的费用由谁承担?
一、工伤鉴定二次手术的费用由谁承担?员工工伤伤残鉴定之后还需要二次手术,费用依然是可以申请工伤待遇审核进行报销。如果伤情发生重大变化,那么可以......
·反家庭暴力法的内容是怎样的
反家庭暴力法的内容是怎样的我国的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是在2015年制定的,而正式实施却是在2016年的3月份。从此之后在家庭生活中遭受暴力对待的一......
·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区分
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区分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
·法律中规定的减刑条件有哪些
若罪犯在服刑期间想要被减刑的话,那此时需要先满足规定的减刑条件才行,不然根本不会获得减刑的机会。话说回来,法律中规定减刑条件有哪些呢?而一般什......
·合同根本性违约的赔偿具体是什么?
合同根本性违约的赔偿具体是什么?一、如何认定合同根本性违约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款:“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
·如何办理工程保险延期申请
建筑工程行业作为一种高危行业存在,从业人员在建设过程中往往极易发生事故。事故一旦酿成将会造成巨大的人生伤害,财产伤害。导致工程无法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