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签发空头支票侵害了持票人的利益,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那么签发

签发空头支票侵害了持票人的利益,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那么签发空头支票的后果是什么?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问题,希望帮助您解决遇到的问题。
  
  
  一、签发空头支票的后果
  
  空头支票,是指支票持有人请求付款时,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可供合法支配的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据金额的支票。 票据法规定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即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这就要求出票人自出票日起至支付完毕止,保证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账户中有足以支付支票金额的资金。对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行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票据法规定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针对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政府专门规定了相关的处罚制度。
  
  1、规定对空头支票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实施空头支票行政处罚的主体为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处罚依据和标准为《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空头支票的罚款,由出票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的罚款代收机构主动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采取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要求银行停止其签发支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2、建立了空头支票违规行为的“黑名单”制度。为了加大对空头支票监管的力度,人民银行分支行建立签发空头支票“黑名单”制度,并将有关违规信息定期向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的银行进行通报。
  
  3、明确监督管理的职责。人民银行总行负责空头支票处罚制度的制定和监督执行;人民银行分支行负责本辖区内空头支票行政处罚的组织实施;出票人开户银行负责报告签发空头支票违规行为、代为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等;罚款代收机构负责罚款的收缴。
  
  4、强化了违规责任。《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事权划分,规定了罚款代收机构、出票人开户银行和空头支票的出票人三方的违规责任。罚款代收机构对空头支票罚款收入占压、挪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按照《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其高级管理人员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出票人开户银行不报、漏报或迟报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行为的,由人民银行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情节严重的,追究其高级管理人员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于屡次签发空头支票的出票人,银行有权停止为其办理支票或全部支付结算业务。
  
  二、空头支票处罚决定的申辩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以后,被处罚人享有申辩的权利,空头支票申辩书的内容:
  
  1、首先应阐明致使空头支票的原因,并具体说明有关事实;(如:由于银行职员操作失误,导致支票提交两次,第2次扣款时,余额不足,造成我公司签发空头支票;
  
  2、然后根据该事实和原因援引有关法律规定,阐明应免予处罚的法律依据;
  
  3、最后,在形式上要表明今后将杜绝此类行为的决心,或阐述已对有关失职人员进行了处理或自查自纠等内容。
  
  申辩书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格式,主要把事情的原委写清楚即可。用语要诚恳、谦恭,并表示以后不会再发生类似事情。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空头支票处罚的相关知识,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您可以登陆网站获得详细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微博侵犯肖像权怎么办?
      在网络越来越发达的如今,我们人手都会有自己的微信、QQ、微博等,拉近了人与人之前的联系,网络在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也存在了大量的安全隐患,我们的......


·现在离婚的话女方是否可以享受部分房产?
      现在离婚的话女方是否可以享受部分房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


·从犯怎么判刑处罚 从犯的量刑情节包括哪些
      之所以要对共同犯罪人区分主犯、从犯、胁从犯以及教唆犯,还是因为要做到罪刑相适应,毕竟此时不是所有的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都是一样的,因......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拥有哪些权利?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拥有哪些权利?一、北京刑事辩护律师拥有哪些权利?北京刑事辩护律师拥有的权利包括,会见犯罪嫌疑人,并且为犯罪嫌疑人来进行一定......


·没有办理砍树许可证滥伐林木怎么判刑
      没有办理砍树许可证滥伐林木怎么判刑一、没有办理砍树许可证滥伐林木怎么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森林法的规定......


·专利权利终止前被侵权怎么办?
      1.确认侵权事实的存在并分析自己专利的可靠性对侵权的标的物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取得证据,以确定侵权事实的存在。同时要仔细在确定自己的专利权是......


·危害公共卫生罪有哪些?
      危害公共卫生罪有哪些?危害公共卫生罪有哪些??一、行医系列1、医疗事故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就诊人死亡或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结......


·农民工欠薪清偿的主体责任是属于哪一方?
      农民工欠薪清偿的主体责任是属于哪一方?属于用人单位也就是雇佣农民工的那一方。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以下责任。1、工资监督责任。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


·2023年一般八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发生意外事故是很多人都不愿意遇到的,因为发生意外事故难免会给自己的身体带来一定的损伤,严重者会给受害者造成残疾甚至是死亡,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


·建筑工程质量符合什么标准?
      为了使的建筑工程的质量得到保障,我国建筑机关,在了解我国目前已经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的前提之下,制定了工程质量应该符合的标准,对于建筑工程师来......


·我们都能够知道
      我们都能够知道,劳动合同作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如果公司造假,公司伪造假劳动合同自行更改时间应该怎么办?根据劳动法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