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反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反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一、什么是反担保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 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 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比如,甲为债务人乙向债权人丙提供了担保,同时可以要求乙 向甲提供反担保。在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作担保的情况下,反担保是保证担保人利益不受损害的有效方式,反担保也是担保活动中普遍使用的方法。
   二、反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 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根据这一规定,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担 保方式并不都适宜成为反担保的方式,只有保证、抵押和质押能够用于反担保方式,而留置和定金则不能用于反担保。
  反担保一旦成立后,原始担保人可以向反担保人行使追偿权,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反担保追偿的范围为:
  1、担保人在约定或法定范围内,代债务人向债权人为债务清偿所实际支出的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费用。
  2、上述支出款额的利息。
  3、实现追偿权的费用。
  所以反担保人必须要承担上述中担保人追偿的范围内的责任。
   三、反担保的方式
  反担保的担保方式有求偿保证、求偿抵押、求偿质押三种:
  1求偿保证,是指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财产和信誉确保第三人对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所提供的担 保;
  2求偿抵押,是指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财产作抵押,确保第三人追偿权实现的一种担保;
  3求偿质押,是指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将其 动产或权利凭证交给第三人占有,确保第三人追偿权实现的担保。
  反担保人一旦为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债务人自己也可以提供反担保),就需要对担保范围内的事项负有法律责任,当担保人对反担保人追偿时,反担保人必须承担责任。其实反担保与担保一样都是对债务人的清偿行为的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就会由担保人负责清偿。以上是有关反担保的知识,希望对您有用,如果您还想知道更多,可以致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淘宝外观专利侵权的判定规定是什么?
      淘宝外观专利侵权的判定规定是什么一、淘宝外观专利侵权的判定外观设计专利权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一样,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其权利客体无法像有......


·婚姻家庭矛盾辩护意见的内容有哪些?
      一、婚姻家庭矛盾辩护意见的内容有哪些?婚姻家庭矛盾辩护意见的内容有:婚姻关系、婚姻状态、财产分割意见、子女抚养权侵害意见及需要说明的其它事......


·信用卡诈骗罪判刑多久
      这是一个网络时代,一个云支付、云交友的时代。在我们享受便利的同时,也有着不少人被电信网络诈骗团伙骗取大量钱财。电信网络诈骗大多是团伙作案,那......


·对于我国的扒窃罪判几年?
      对于我国的扒窃罪判几年?一、对于我国的扒窃罪判几年?扒窃判刑的时间长短,主要取决于扒窃金额高不高,是否到达刑事处罚的标准。数额巨大或者......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放弃继承权实际上是对继承地位和继承份额的放弃。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远失去......


·一般来说只要是涉及到环境污染的问题,都是比较大的问题,而且在
      一般来说只要是涉及到环境污染的问题,都是比较大的问题,而且在环境污染的事件中,需要当事人支付的赔偿数额,对于一般人来说可以说是天文数字,所以......


·近年来,因为网络购物的冲击,实体店铺的数量有所减少,很多个体
      近年来,因为网络购物的冲击,实体店铺的数量有所减少,很多个体工商户选择不再从事经营活动,这时就需要办理注销手续。我国相关法律也对个体工商户营......


·2023年上海市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上海市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1、第三十八条(生活护理待遇)工伤人员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


·一、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市财
      一、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市财政保障,并享受国家和苏州市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险。薪酬待遇具体按照苏人薪保[2016]1号文件......


·关于合同履行有什么规定
      关于合同履行有什么规定一、关于合同履行有什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


·劳动者解除合同需要原件吗
      劳动者解除合同需要原件吗一、解除合同需要原件吗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原件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