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吗?

  我们在面临用人单位要与我们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我们一般都会提前得知,因为这是劳动法当中的硬性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这个规定来办的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就算用人单位没有提前通知我们我们也不用紧张,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所以关于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吗这个问题,现在我们来给您具体解释一下。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吗?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40条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否则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按照其他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需要支付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应当支付给劳动者,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综上所述,以上是我们针对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吗这一问题的解答,其实如果不是提前一个月通知而是在一个月以内通知都算是用人单位违反合同的规定,只是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都没有太锱铢必较。
  
  
  
总结:我们在面临用人单位要与我们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我们一般都会提前得知,因为这是劳动法当中的硬性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这个规定来办的话,是要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工伤认定后有什么待遇 谁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经过认定确定了劳动者的人身伤害情况构成工伤的话,之后就可以享受到相应的工伤待遇,不过这期间还需要作出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才行,不然享受待遇也没有一个依据。那通常工伤认定后有什么待遇......


·网络诈骗8万判刑几年 法律上怎么规定的?
      网络诈骗8万判刑几年法律上怎么规定的?网络诈骗8万判刑几年法律上怎么规定的随着信息化的逐渐发展,网络渐渐融入了我们的生活,我们无时无刻不在使用网络,但由于网络上对于我们私人信息的保......


·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见证人不适格的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无效《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


·买房子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买房子产权到期了怎么办?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


·签订供货合同付完款可以毁约吗?
      签订供货合同付完款可以毁约吗?显然是不可以毁约的,如果在签订完合同并交款完成后对合同毁约,在法律意义上是要偿付一定额的违约金,但是并不知你所签订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及退订合同会给对方所......


·抵押房子他项权证办理手续是怎样的
      我们一直所说的房屋他项权证是指,除了房屋的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之外的其他人或团体有该房产的相关权利。那么,当我们办理房产的相关贷款时,房屋的他项权证是必须要办理的吗?抵押房子他项权证办......


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吗?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