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国起诉离婚可以让律师全权代理吗

  诉讼离婚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都比较耗时耗力,而且生活中有些特殊身份的人员,考虑到各方面的影响,可以说在处理自己离婚事项的时候,基本上都全权的委托给了律师。由律师代替自己解除婚姻关系,并且分割财产,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下面我们要了解的法律常识就是,起诉离婚可以让律师全权代理吗?
  一、起诉离婚可以让律师全权代理吗?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从立案起诉、收集证据到最终判决离婚,但因离婚案件情况较为特殊,法律规定在开庭时当事人本人必须到场,如果存在家庭暴力等情况,可以由律师代为申请法院保护。起诉离婚,委托律师不是法院受理的前提条件,当事人完全可以独立参与诉讼过程,诉请准许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判决子女抚养权。也就是说,起诉离婚时,当事人享有自主权,有权决定请你请律师。如果当事人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事实清楚,举证简便,没有请律师的必要。当然,若离婚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标的额巨大,证据收集难度指数较大,或者对方存在藏匿或转移财产的可能性,想要争取更大的经济利益,胸有成竹地争取子女抚养权,建议聘请律师,予以专业性指导,胜诉才更有把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享有诉讼参与权,包括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二、以下离婚情况,我们建议您请律师:
  1、复杂的离婚案件,建议找律师可能有人会问,什么样的离婚案件算是复杂?我们说复杂,它是一个主观上的判断,在这里我们只给您举几个案例作为参考:比如,一方为达到离婚的目的或为了获取离婚赔偿,给对方设计下套,弄到一些所谓的婚外情“证据”,这时您该如何应对呢?如果双方都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没有一方原意妥协,那么又该如何证明自己抚养孩子对孩子成长更有利,如何去说服法官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呢?再如,离婚诉讼开始前,你发现对方有转移或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但苦于无法收集到有效的证据去证明,您又该怎么办?如果您是一名全职的家庭主妇,丈夫的收入并不知情,若不能查询到丈夫银行存款和其他财产的话,难道离婚时就要眼睁睁看着本属于自己的财产付之东流吗?现在的夫妻共同财产涉及的面非常广,不仅有传统上的存折、现金、房产等,还有股票,公司股份,我们该如何证明这些财产是共同财产还是某一方的个人财产?再说离婚房产由于大多数都会涉及到贷款或父母出资等问题,这方面的纠纷更是复杂难解,非专业人士一般很难理清。可以说,离婚纠纷包罗万象,什么样的情况都有可能发生,在这里我们不能一一列举。实际上,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您想获取一个对自己好的结果,需要做大量的诉前准备工作。这些工作有些是您看得见的,有些是您看不见但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比如证据收集和整理,针对对方的主张进行法律分析,准备完备的应对之策等等。在这个时候,请离婚律师的作用,就突显出来了。如何理性的澄清自己的清白,如何围绕对方的主张,或对方有意收集的证据,合法的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离婚律师可以帮您最大程度保护您的合法权益。2、法律空白,建议找律师有些离婚案件,虽然案情简单,但双方争议的问题在法律上仍是空白,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甚至某一类型的离婚案件在各地法院的判决结果都不一样。例如一方婚前购房,作为恋人的另一方当时也出资了,可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离婚的时候问题就出现了,房屋升值部分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呢?这个案件就是一个比较有争议性的案件,目前对此类情况的财产分割规则,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对于这一类案件的处理,您就有必要请一名专业的离婚律师帮您参谋了。3、有意调解离婚,建议找律师通过离婚律师的调解,将争议化解,促使双方达成一个都可以接受的离婚协议,这种可能性虽然不大,但毕竟还是有的。据统计,离婚起诉前请律师调解成功率为10%,对于不愿起诉离婚的当事人,请律师调解也是争取一种机会和可能,也是离婚律师作用所在。4、有一定经济实力,建议找律师说句老实话,请律师,花了钱,不论怎么样总比不请的好,毕竟咱是外行。在自己经济实力及心理承受范围内,请一个自己满意的律师,毕竟能帮自己分析案件,在开庭时说几句话,在调解时打个圆场,替自己同那些不愿意打交道的人联系。起诉离婚委托给律师全部代理当然是可以的,但是有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就是本人必须在开庭的时候到法庭配合法庭的审理。不能因为全权委托给律师,当事人就可以不到庭参与庭审,这是坚决不允许的。其他的事项可以由律师来代替自己争取。
  
  
  
总结:诉讼离婚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都比较耗时耗力,而且生活中有些特殊身份的人员,考虑到各方面的影响,可以说在处理自己离婚事项的时候,基本上都全权的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出于企业经营原因或者用工成本的考虑,用人单位往往会选择支付一定的赔偿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裁员。在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限制以及法......


·事前防卫怎么处理
      事前防卫,又称“过早防卫”。是指对尚未开始的不法侵害行为的实施防卫。防卫不适时的一种情况。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因此它不是正当防卫行为。事前防卫行为造成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应当负刑......


·递交资料过程中递交了司法笔迹鉴定申请是可以的吗?
      一、递交资料过程中递交了司法笔迹鉴定申请是可以的吗?递交资料过程中递交了司法笔迹鉴定申请是可以的,申请笔迹鉴定需要提交检材以及与检材相对应的供检验比对的材料。对笔迹鉴定的申请由谁提出......


·欠条违约金的法律规定可以超过本金吗?
      欠条违约金的法律规定可以超过本金吗?欠条违约金的法律规定可以超过本金吗?需根据具有情形确定。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若违约金及利息总计超过该数额,则不受法律保护。若未超过,则受法律......


·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现如今是一个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我国公民的好多信息需要在网上进行填写,或者在办理一些证件的时候,很有可能会泄露出去。其实身为我国国家的公职人员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不得将公民的......


·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有哪些?
      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有哪些?一、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有哪些?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


在我国起诉离婚可以让律师全权代理吗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