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医疗过错怎么赔偿是如何规定

  医疗过错怎么赔偿是如何规定的
  
  现如今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不少医院和患者之间都会产生不可避免的矛盾,导致医生和患者之间的信任度持续下降,产生越来越多的医患纠纷。当然在这些医患纠纷中也有因为医生的原因而导致的,这就是您经常提起的医疗过错,医疗事故问题,那么医疗过错怎么赔偿是如何规定的,今天我们就来给您整理一下关于医疗事故处理的问题。
  
  
  一、共有赔偿项目
  
  1、 医疗费
  
  (1)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3) 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4)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2、 误工费
  
  (1)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4)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5)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6)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 护理费
  
  (1)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2)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3)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5)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6)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7)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 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6、 交通费
  
  (1)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2)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7、 住宿费及伙食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8、 被抚养人生活费
  
  (1)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要尽量避免医疗事故:
  
  (2)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3) 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4) 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 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 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 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 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 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 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二、死亡患者赔偿项目
  
  1、 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 死亡赔偿金
  
  (1)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 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 其他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三、伤残患者赔偿项目
  
  1、残疾赔偿金
  
  (1)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2) 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残疾辅助器具费
  
  (1)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2)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3)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患者超过赔偿期限仍生存的费用处理 对比医学图片看看你的症状。不过有问题还得找医生。
  
  (1)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 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4、 其他
  
  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相信通过阅读以上这些材料,您对于医疗过错怎么赔偿是如何规定的这个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医疗事故的赔偿包括造成残疾和造成死亡两者不同的方式,赔偿的规则也是不一样的,此外还需要考虑到受害人的近亲属利益,对于由受害人抚养额未成年人也需要考虑到赔偿的范围内,如果您对这方面还有疑问,建议您找专业的机构咨询一下。
  
  
总结:医疗过错怎么赔偿是如何规定的现如今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不少医院和患者之间都会产生不可避免的矛盾,导致医生和患者之间的信任度持续下降,产生越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属于实物证据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属于实物证据的主要特点是什么一、实物证据的主要特点(一)实物证据客观性、稳定性强,不易失真证据本身是客观存在的,且往往伴随着案件的发生而形成,一般难以,不像言词证据那样易受人的......


·在东莞偷税漏税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在东莞偷税漏税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及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逃税罪的处罚方式如下: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


·
      一,市民的回迁房算不算首套房回迁房不算首套房的,回迁安置房不属于典型的商品房,不算首套房。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没房产证的,回迁户手持的......


·孩子监护人填前妻还是后妈
      孩子监护人填前妻还是后妈孩子与后妈存在亲属关系是基于父亲与后妈存在婚姻关系;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如果后妈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是不能作为监护人的,应该由生母作为监护人。二、小孩的监护人有几......


·刑事诉讼法管辖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进行的?
      当代社会,您都知道一个案件如果需要起诉的话会去相应的法院进行起诉,因为每个法院所管辖的案件范围都是不同的,比如说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问题就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那么刑事诉讼法管辖的相......


·未成年工可以干什么工作
      由于法律中加强了对未成年工的保护,因此也明确规定了单位不能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的一些工作范围,换言之,我们也可以通过这方面的规定,大概了解未成年工可以干什么工作。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


医疗过错怎么赔偿是如何规定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