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判决后对方不给钱应该怎么办?

  在离婚判决书当中,其实可能会明确要求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一定的赔偿,这往往是因为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法定的过错行为,因而离婚的时候需要向对方支付赔偿。那要是离婚判决后对方不给钱的话应该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判决后对方不给钱怎么办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当事人以没钱为由不履行义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强制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如下:(一)步骤: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原告的身份证明、判决书原件、判决文书生效证明到法院的立案庭去进行执行案件立案。立案受理之后,强制执行申请就算是完成了。(二)材料准备:1、强制执行申请书,请参考网上的相应模板。2、原告身份证明:同起诉的时候提交的原告身份材料;具体个人的话,就是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复印件。3、判决书原件。4、生效证明:找审理该案的法官或者书记员去开具,证明该案判决已经正式生效。二、司法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相关法律知识:法院判决离婚后还要办理离婚手续吗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后,当事人再婚不必再去其他相关机关办理离婚证明。这是因为民事判决书是由人民法院行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执而制作的法律文书,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已经生效对当事人以及整个社会都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其表现就是当事人必须执行判决,社会上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也必须承认判决并附有协助执行判决的义务。所以当事人可以以判决书为据,办理户口分立等事宜,并可以用此来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此时可以拿着法院的生效判决,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申请强制执行也是有一定的流程要求,需要提供材料、交纳强制执行费用。而一般在获得了离婚判决书之后,其实就不需要再办理离婚证了,此时判决书与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
  
  
  
总结:在离婚判决书当中,其实可能会明确要求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一定的赔偿,这往往是因为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法定的过错行为,因而离婚的时候需要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房屋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
      在房屋装修的过程中,如果施工方装修过程中有违约的行为,那么,房屋所有人可以将其诉讼至法院,而其中对房屋进行司法鉴定的结论就成为诉讼中的有力证据。那房屋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我们将为您回......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发放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发放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


·一、福建省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
      一、福建省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有固定工资的: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收入水平(天元)无固定工资的又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


·2023国庆加班工资是怎么计算的?
      相信国庆节对于我们劳动者来说是最期待的,因为国庆节是可以带薪放假七天,这对于我们来说是特别高兴的事,但有些单位因为比较忙,在国庆的时候让劳动者加班,那么国庆加班工资是怎么计算的?这......


·工程公司把工程分包合法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而且是经建设单位认可,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仍然是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的,那么分包是合法的。《中华人民共......


·民法典遗嘱指定监护的条件是什么?
      民法典遗嘱指定监护的条件是什么?民法典遗嘱指定监护的条件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离婚判决后对方不给钱应该怎么办?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