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宝山工伤鉴定办公时间是怎样的?

  职工在遭受工伤事故后,首先应积极进行身体治疗,使身体尽快恢复健康或病情得到控制和稳定,之后就可以进行工伤认定了,如果伤情较重导致身体残疾或影响了日常工作和生活的,还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工伤鉴定,并在取得鉴定结果后申请工伤赔偿,那么,宝山工伤鉴定办公时间是怎样的呢?
  
  1、上海市宝山区工伤鉴定办公机构的有关情况
  宝山区社保中心,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淞兴路309号;咨询电话: 021-12333;上班时间:上午 8:45-11:30,下午 13:00-16:30(星期一至五);公交路线:(1)乘坐公交90路、116路、116路b线、508路、719路、728路、849路、952路、宝山21路空调、宝山5路、淞安专线、淞嘉线公交车到淞滨路同济路 站下步行150米。(2)乘坐711路公交车到 下客站 站下步行370米。(3)乘坐公交51路、159路、160路、302路、322路、813路、952路b线、宝山25路公交车到 同济路泰和路 站下步行460米。(4)乘坐公交宝山1路、申崇五线、申崇五线班车公交车到吴淞公交客运站 站下步行700米。(5)乘坐728路(无人售票)公交车到 吴淞码头 站下步行790米。
  2、工伤伤残鉴定怎么做
  (1)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4)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5)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6)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综上所述,关于宝山工伤鉴定办公时间的问题,上海市宝山区工伤鉴定申请机构为宝山区社保中心,其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八点四十五至十一点半,下午一点至四点半,工伤职工在拿到工伤认定通知书后就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社保中心在受理申请后最长九十天内应作出鉴定结论。
  
  
  
总结:职工在遭受工伤事故后,首先应积极进行身体治疗,使身体尽快恢复健康或病情得到控制和稳定,之后就可以进行工伤认定了,如果伤情较重导致身体残疾或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2023刑事上诉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上诉期限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第一百八十条,被告人、......


·刑事案件看守所拘留时间最长时间是多久
      刑事案件看守所拘留时间最长时间是多久一、刑事案件看守所拘留时间最长时间是多久?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7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


·新《公司法》非货币出资是怎么规定的
      新《公司法》非货币出资是怎么规定的一、新《公司法》非货币出资是怎么规定的?关于公司的出资方式,1993年《公司法》第24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


·医疗事故鉴定期限是多久
      医疗事故鉴定期限是多久?一、申请鉴定的时间限制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


·关押在拘留所的人犯是什么?
      一、关押在拘留所的人犯是什么?拘留所,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时间拘禁留置的场所。拘禁的人犯包括:被刑事拘留的人。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依法限制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人......


·合同法法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是多久?
      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根据中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期限有两种。第一种是在法定或当事人约定期限内行使。需注意的是无论法定期限还是约定期限,在性质上都属于除斥期......


宝山工伤鉴定办公时间是怎样的?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