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我们该如何转让土地使用权

  我们该如何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也算是一个关系着民生大众切实利益的问题,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既包括出售、交换也包括,赠送。当然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合法且符合规则,才能保证当事人权利的正常使用,那么我们该如何转让土地使用权呢?接下来就随着我们来看看。
   土地使用权转让,一般经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基本规则如下:
  1、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的管辖。它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的管辖相同。
  2、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应提交的材料。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除提交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相同的材料外,还有以下几种:
  (1)关于转让人已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证明文件;
  (2)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正本;
  (3)土地使用权证件及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正本。
  3、对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的审查。公证处应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1)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属实、有效。
  (2)当事人的办证目的。
  (3)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合同内容应包括:
  ①当事人双方的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②转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依据与方式;
  ③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依据与方式;
  ④被转让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和其他地上物、附着物;
  ⑤地上物及其他附着物是否转让的规定;
  ⑥转让期限;
  ⑦转让金数额及支付的币种、方式、时间;
  ⑧违约责任;⑨其他事项。
  (4)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地块、条件、用途及期限,是否与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相符。转让活动不对国家土地所有权产生任何影响。
  (5)转让方是否已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和利用土地。依各国通例,转让方须在对土地进行一定开发之后,才能转让其权利。中国法律亦严厉禁止炒买炒卖土地的合同。
  (6)转让价格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应与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联系,做出调整。中国法律规定,国家在土地使用权买卖交易中有先买权。国家的优先购买权为一项法定权利,不依当事人约定,当事人也不能以约定加以剥夺。这项权利适用于一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买卖。
  (7)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即报经土地管理部门、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8)登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为不动产物权的变更,须办理登记手续。
  (9)被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有无出租情况。承租人具有物权性质的租赁权。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可以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依出售、交换、赠与、继承方式),但这一行为不能消灭租赁权,承租人仍可对新的土地使用权享有者主张租赁权。同时,承租人还有先买权,即土地使用权享有者将土地使用权出售时,承租具有在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10)土地使用权有无抵押情况。中国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抵押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随之抵押。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只能抵押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的余期使用权。如果转让方已将土地使用权抵押,则抵押权人具有优先权。
  经过我们的整理,您都知道我们该如何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时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土地的用途,转让时间,且转让土地上是否还有其他出租、抵押的情况,法律都有了详细的规定。毕竟土地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我国对于这方面的规定还是比较完备的,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咨询律师。
  
  
  
总结:我们该如何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也算是一个关系着民生大众切实利益的问题,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既包括出售、交换也包括,赠送。当然土地使用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法律的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在夫妻双方未选择其他财产制的情形下,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根据共同共有的一般原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


·申请财产保全国家赔偿的情形都有哪些?
      在涉及经济纠纷的民事诉讼案件中,为了切实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债权人可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请求。在财产保全过程中如果出现债权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话,债权人可依法提出财产保全国家赔偿的诉求......


·签合同时需要带些什么证件
      签合同时需要带些什么证件这个需要根据合同双方的具体身份和需要来看。一般而言合同有法人与法人之间签订的、也有法人与自然人签订的、还有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签订的,下面就把上述三个类型的合......


·根据刑诉法规定起诉期满还会退侦吗?
      一、根据刑诉法规定起诉期满还会退侦吗?根据刑诉法规定起诉期满不会退侦,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


·一、没有住院给不给误工费?
      一、没有住院给不给误工费?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无论受害人有没有住院,只要有收入减少的情况,并且能够出示证据,就可以依法得到误工费的赔偿。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商业贷款买房首付多少
      买房贷款有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及公积金贷款等选择。而商业贷款在各个地区的贷款条件都不一样,每个人商贷买房所需要的首付也不一样。那么商业贷款买房首付多少呢?可能很多人都不......


我们该如何转让土地使用权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