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收养人年纪有要求吗,收养人的特殊情况?

  收养人年纪有要求吗,收养人的特殊情况?
  
  收养就是指将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通过办理一定的手续成为自己的孩子的行为,收养人不是随便就能收养的,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那么收养人年纪有要求吗,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收养人年纪有要求吗
  
  法律明确规定了收养人必须达到法定的年龄才可以收养他人。
  
  (1)年满30周岁
  
  收养既然是为了养子女的利益,为了使被收养人得到良好的抚养教育的环境,因此,收养人必须是成年人,而且还必须达到一定的年龄段。
  
  收养是建立拟制直系血亲关系,因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应有合理的年龄差距。我国要求收养人达到30周岁,而要求被收养人为14周岁以下,这一规定是与世界各国收养法规对年龄的限制较为接近的。
  
  法律要求收养人的年龄必须达到30周岁,是出于对收养关系的性质和人类生育时间规律的考虑。达到30周岁的人,自己生育的可能性已经很小,同时也到了能耐心照顾孩子的成熟年龄。在这种年龄段收养子女,不论从感情,还是从父母责任感方面讲,对养子女的成长都十分有利。
  
  于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从实际出发,将收养人的年龄降至为30周岁。这不仅符合收养人的实际,而且这个年龄段的养父母精力也比较充沛,更有利于对孩子的照护。
  
  二、收养人的特殊情况
  
  1、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
  
  无配偶者——指因未婚、离婚或丧偶而处于非婚姻状态的人。
  
  在无配偶的人群中,不少人因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而无意结婚或再婚,但他们却希望能收养子女,以释解孤独,并老有所养。为维护这些人的切身利益,《民法典》允许无配偶者收养子女。但对于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民法典》第1102条则作了限定性的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这是出于对幼女人身权益特殊保护的需要作出的特殊规定。
  
  既然是对女孩的特殊保护,那么,如果收养的不是女孩,或者虽是女孩但对女孩的身心健康基本上不存在伤害危险时,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年龄差距就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了。比如:无配偶的男性收养男性、无配偶的女性收养男性或女性,《民法典》就没有作出限定性的规定。所以,他们只要具备收养的一般性条件,就可以进行收养。
  
  2、公民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民法典》第1098条对这两类特殊主体作出了放宽性规定,年满30周岁的无子女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包括收养人的侄子女、甥子女、堂表侄子女、堂表甥子女等),由于收养人同他们存在较近的亲属关系,所以,可不受收养条件中四项条款的限制。
  
  这四项条款是:
  
  (1)被收养人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送养人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3)被收养人——应当不满14周岁。
  
  (4)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须有40周岁以上年龄差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进一步放宽,除上述四项外,还可不受“收养人无子女”条款的限制。
  
  3、继父(继母)收养继子女
  
  《民法典》1103条规定:“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4条第3项、第5条第3项、第6条和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根据这一规定,继父母收养继子女可不像一般收养中那样受下列条款的限制:
  
  (1)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
  
  (2)被收养人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3)送养人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4)收养人是——①年满30周岁
  
  ②无子女
  
  ③有抚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④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⑤只能收养1名子女
  
  (5)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民法典》第1072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的抚养教育不是法定义务,它是以自愿为前提的。一旦形成这种抚育关系,孩子就会与生父母和继父(母)形成双重的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当生母(父)先于继父(母)死亡时,或继父(母)与继子女在日常生活相处时,往往会因双重权利、义务界限的不明确而发生继父(母)对继子女推诿责任的纠纷。因此,《民法典》允许继父(母)将继子女收养为养子女,并在条件上作出了上述放宽性规定。
  
  4、对孤儿、弃儿或残疾儿童的收养
  
  这里的弃儿是指,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民法典》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限制。”
  
  收养孤儿、弃儿或残疾儿童的行为,具有援助弱者的人道主义性质,所以,国家鼓励这种收养。因此,只要收养人确实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无论其是否有子女,都可以进行收养。但是,有配偶者应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仍须有40周岁以上的年龄差。
  
  我相信您在阅读了上述的文章之后都应该知道在我国收养人的年龄必须要达到30岁了吧,希望网站我们的编辑能够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若是您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不妨到我们网站上找寻专业的律师进行相关的咨询和了解吧。
  
  
总结:收养人年纪有要求吗,收养人的特殊情况?收养就是指将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通过办理一定的手续成为自己的孩子的行为,收养人不是随便就能收养的,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公司法董事长产生是如何规定
      公司法董事长产生是如何规定公司法董事长产生是如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的产生由公司章程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1、《公司法》第......


·生产、销售假药罪会受到什么处罚
      生产、销售假药罪会受到什么处罚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多人合伙合同范本怎么写?
      多人合伙合同范本怎么写?多人合伙合同范本怎么写?多人合伙合同范本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第......


·申请工伤认定断时效是多久?
      申请工伤认定断时效是多久?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维权的第一步,是依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以及地方立法,由工伤职工、职工近亲属或用人单位,在规定的工伤认定......


·法律规定提起公诉的条件有哪些?
      1、提起公诉的实体条件。实体条件包括两个:一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二是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所谓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是指检察机关对下列事实已经查证属实:(1)确定......


·按照法律规定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
      为了制约合同签订双方的行为,同时也是为了确定合同内容能够完成,在买卖交易合同当中一般都会对合同履行地作出说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需要结合具体的合同内容进行确定。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如何确......


收养人年纪有要求吗,收养人的特殊情况?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