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醉酒驾驶拖拉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醉酒驾驶拖拉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辆不仅极易出现交通事故,造成较大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而且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旦被定罪,驾驶人除了受到吊销驾照若干年的行政处罚外,还将被判处拘役的刑事处罚,而在广大农村,拖拉机的普及量大,很多家庭将其作为运输或农用工具,那么,醉酒驾驶拖拉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呢?一、醉酒驾驶拖拉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属于。拖拉机具有动力驱动、轮式装置、在道路行驶等特点,因此也属于机动车辆的范畴,醉酒驾驶拖拉机即为醉酒驾车行为,同样会受到吊销驾照五年,同时追究刑事责任,判处半年以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醉酒驾驶拖拉机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将吊销驾照终生并加重刑事处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的规定,机动车是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乘用或(和)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和挂车等。因此,拖拉机属于机动车的一种;不可误认为酒后拖拉机、农用三轮车不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二、醉酒驾车怎么处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综上所述,拖拉机具有动力驱动、轮式装置、在道路行驶等特点,因此也属于机动车辆的范畴,醉酒驾驶拖拉机即为醉酒驾车行为,同样会受到吊销驾照五年,同时追究刑事责任,判处半年以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醉酒驾驶拖拉机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将吊销驾照终生并加重刑事处罚。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醉酒驾驶拖拉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辆不仅极易出现交通事故,造成较大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而且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旦被定罪,驾驶人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咖啡厅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咖啡厅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一、咖啡厅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咖啡厅股权转让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一)出租范围:甲方将________公......


·盗窃机动车、非机动车的既未遂认定
          一、盗窃公共场所机动车、非机动车的既未遂标准    现实中,行为人往往采用撬锁、暴力破坏锁具等方式窃取停放在路边或者停车场的车辆。在这种情......


·关于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有哪些?
      在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时候,一般都会聘请律师来为案件当事人进行辩护,那么在案件审理前后,为了更好的了解案情和具体的证据细节等,律师和犯罪嫌疑人或者是当事人见面是非常常见的事情,但是一......


·劳动者在受工伤后怎么处理?
      劳动者在受工伤后怎么处理受工伤了应当及时治疗,在治疗期间受工伤的劳动者及其家人是可以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鉴定结果后公司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


·新婚姻法离婚条件是什么,有哪些内容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在我国,夫妻离婚的方式主要是两种,即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而在不同的离婚方式下,规定的离婚条件是不同的。那到底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


·三级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三级医疗事故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等于伤残等级(三级即为0.8)乘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


醉酒驾驶拖拉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