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决水罪
|
 |
一、概念及其构成 过失决水罪是指过失决水,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 (1)行为人必须实施引起水灾的行为,即改变水势,使之泛滥成灾的行为。这种行为多是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由于行为人不注意公共安全以致酿成水灾。如果负责防洪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或擅离职守,过失引起水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重大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不构成本罪,视情节可定为玩忽职守罪。 (2)构成本罪必须已经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重大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如果造成的危害后果不严重,或者未造成危害后果,不构成过失决水罪。而且这种严重后果必须是过失行为所引起,二者存在着因果关系。上述客观方面的特征是本罪区别于失火、过失爆炸、过失投毒等犯罪的关键所在。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过失和疏忽大意过失。其内容表现为,行为人已经预见其行为可能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并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以致发生了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如果行为人对其行为引起的水灾并未预见,而且根据案件发生时的主、客观情况看,行为人也不可能预见,则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二、认定 (一)过失决水罪与自然水灾的界限 前者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而引起的水灾,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自然水灾并非人为的水灾,而是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所造成。如山洪爆发、雨水过多、河堤决口、地震等原因造成的水灾。 (二)过失决水罪与决水罪的界限 过失决水罪与决水罪都是以决水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其主要区别是:(1)主观不同,过失决水罪是出于过失,决水罪是故意构成。(2)客观方面不同。过失决水罪必须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才能定罪。而决水罪是只要故意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无论是否发生严重后果,都构成犯罪。(3)决水罪有既遂、未遂之分,过失决水罪不可能出现未遂的形态。 (三)过失决水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分 过失决水罪和以决水方式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都会造成公私财物的一定损失,但两者的区别是明显的:(1)侵犯的客体不同。过失决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客体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方面不同。过失决水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既可以使不特定的重大公私财产遭受损失,又可以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而故意毁坏财物罪则只能是使特定的公私财物遭受损失。而且,就公私财产遭受毁损的范围来看,过失决水罪使公私财产遭受毁损的范围要大于故意毁坏财物罪。(3)主观方面不同。过失决水罪主观上只能是过失,而故意毁坏财物罪主观上则只能是故意。
三、处罚 依照本条规定,犯过失决水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
总结:一、概念及其构成过失决水罪是指过失决水,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最新刑诉法关于作证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不管是哪种案件,证据都是法院最终定案的依据。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的时候,在庭审阶段,会综合各种证据还原犯罪真相,其中就包括证人证言。对案件知情的人出庭作证是义务,也是法律要求的。那么......
·领证无效婚姻怎么处理?
领证无效婚姻怎么处理?1、领证后若是发现自己的婚姻是无效的最常见的处理办法是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关系无效的请求,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工伤康复费用能否报销
工伤康复费用能否报销《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
·新合伙人是否要承担合伙债务
新合伙人是否要承担合伙债务一、新合伙人是否要承担合伙债务新入伙的合伙人仍应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同等责任即无限连带责任,这是一般情况;同时,为了防止原合伙人利用接纳新合伙人入......
·警察无意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处罚
警察无意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处罚警察无意泄露个人信息公民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警察非因案件需要并依法定程序,不得查询个人隐私资料。“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
·办完离婚后可以不让对方探视孩子么
办完离婚后可以不让对方探视孩子么不可以,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了离婚后不直接扶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如果在离婚时有约定,判决书里确认了,根据判......
过失决水罪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