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非法拘禁犯罪不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主要是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能够成为该罪的主体。但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此罪的话,则就要从重处罚。当然,在不同的地区,关于非法拘禁罪详细的量刑标准可能有所差异,今天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西宁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的详细内容。
1、第一个量刑幅度
非法拘禁他人,不具有殴打、侮辱情节,未造成重伤、死亡后果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非法拘禁人数、拘禁时间、致人伤害的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非法拘禁每增加二十四小时,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被害人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二个月以下刑期;
(4)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2、第二个量刑幅度
非法拘禁致一人重伤的,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其中,造成被害人六级残疾的,以五年有期徒刑为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非法拘禁人数、拘禁时间、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非法拘禁每增加二十四小时,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被害人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二个月以下刑期;
(4)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5)每增加重伤一人,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
(6)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造成被害人残疾程度超过三级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7)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第三个量刑幅度
非法拘禁致一人死亡的,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非法拘禁人数、拘禁时间、致人伤亡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非法拘禁每增加二十四小时,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被害人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二个月以下刑期;
(4)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5)每增加重伤一人,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
(6)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造成被害人残疾程度超过三级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7)每增加死亡一人,增加二年至四年刑期;
(8)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10%-20%;
(2)有殴打、侮辱、虐待情节的(致人重伤、死亡的除外),增加基准刑的10%-20%;
(3)多次非法拘禁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冒充军警人员、司法人员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5)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6)持枪支、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7)因参与传销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5、为索取合法债务、争取合法权益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非法拘禁行为限制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是对他人人身自由权的一种侵犯。并且在非法拘禁的过程中,为了压制被害人的反抗,还有可能造成被害人的人身伤亡,此时的处罚就会加重。涉嫌非法拘禁罪的后果是很严重的话,此时我们建议最好委托专业律师来进行辩护。
总结:在我国,非法拘禁犯罪不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主要是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能够成为该罪的主体。但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此罪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网络传销犯罪辩护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网络传销犯罪辩护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1、计件收费(一)在侦查阶段提供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1500-10000元/件;(二)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件;(三)一审阶段:3000-30000元/件。......
·关于上海醉驾多少钱?
关于上海醉驾多少钱能解决问题,本站的我们在这里要提醒您注意的是,醉驾属于严重的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问题,极其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如果因醉驾造成严重后果,那么肯定是不单单......
·通常来说,入职一般是指劳动者已经接受用人单位招聘,到用人单位
通常来说,入职一般是指劳动者已经接受用人单位招聘,到用人单位处工作,但还处在试用阶段的情形。转正则是劳动者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稳定的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形。因此,入职和转正在很多方面都......
·如何委托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
如何委托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一、如何委托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执行遗嘱委托的业务执行程序1、遗嘱的鉴定。首先鉴定遗嘱的真伪;其次,要验证遗嘱人是否死亡,一般应无问题,然而有时死者的......
·淄博市农村拆迁补偿标准管理条例
淄博市农村拆迁补偿标准管理条例淄博市农村拆迁补偿标准管理条例(一)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
·泄露双方签订的合同应该怎么处理?
合同应该怎么处理?泄露双方签订的合同应该可以或私底下协商的方式,或者去法院诉讼,要求对方赔偿自己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因为我们国家规定的有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具体的合同管理方......
西宁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