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申请撤销权民法总则是怎么规定的?

  申请撤销权民法总则是怎么规定的?法律为了保障公民的权益不受到侵犯,赋予了公民各种各样的权利,其中就包括了撤销权。公民与他人在订立合同或从事其他民事活动时,如果该民事行为明显违背了公平自愿的原则,并对当事人的权利造成侵害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该民事行为。那申请撤销权民法总则是怎么规定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申请撤销权民法总则是怎么规定的?
  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法律对撤销权的相关规定
  中国旧《公司法》第111条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公司法》第22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3条:原告以公司法第二十二第二款、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事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超过公司法规定期限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撤销权消失的后果
  撤销权一经行使,即产生两方面的法律后果,一是对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民事行为溯及既往自始无效。并且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二是撤销权人的民事责任。法律行为因意思表示被撤销后,使法律行为溯及地自始没有效力,但不等于没有法律后果。在当事人之间,可能已经发生交易行为,因而瑕疵的意思表示被撤销后,在当事人间会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作为一种形成权如总不行使,势必使民事法律关系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损害交易安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对当事人也是相当不利的。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这种情形如案例中的当事人,在知道撤销事由后仍全部履行了合同。还如有的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起诉讼,另一方以答辩的方式认为合同具有可撤销性,但人民法院向其释明是否提起撤销之诉,又表示不提起,待前一合同之诉案裁判后,又在一年内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对于这种放弃撤销权,个人认为即丧失了诉权。其理由是,其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撤销权,该撤销权已然消灭,当事人也就此丧失了诉的利益,也就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资格。如前面所举瑕疵合同已进入诉讼,原则上撤销权人应当在此诉讼阶段行使撤销权。如果享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不提起撤销抗辩,或者仅提出抗辩,在法院释明的情形下又不提起撤销之诉,导致瑕疵法律行为得到法院的确认,其就不能再主张撤销权,该权利消灭,并产生诉的利益消灭,导致诉权的丧失。撤销权的申请是有一定期限的,如果当事人在得知自己的权益遭到侵犯后的一年内仍然未申请撤销权,则该撤销权会自行消灭。但如果该民事行为的发生已经经过五年,即使当事人得知自己的权益被侵害从而提出撤销权行使的,法律也不再支持。
  
  
  
总结:申请撤销权民法总则是怎么规定的?法律为了保障公民的权益不受到侵犯,赋予了公民各种各样的权利,其中就包括了撤销权。公民与他人在订立合同或从事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企业拆迁补偿条例
      企业拆迁补偿条例随着经济时代的发展,我国政府为了规划用地,会对很多土地进行重新改造。往往被规划的土地中,可能一些是生产企业。而企业拆迁的过程中就会涉及到拆迁补偿的问题,那么您知道企......


·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有什么规定?
      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有什么规定?我们国家对于人身安全的法律规定是非常严格并且合理的,对于公民的人身安全我们国家是非常的关心的。我们自己对于人身安全的问题也肯定非常关心,生活......


·笔迹司法鉴定程序规定
      找专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笔迹是一个人在书写的过程中所留下来的痕迹,在非刻意情况下,......


·合同按手印用无名指可以吗?
      合同按手印用无名指可以吗?一、签名、盖章、按手印有什么区别?(1)签名在现实生活中,名字是公民的符号,是公民意志与人格的形式表现。(2)盖章在民事活动中,盖私章的也不计其数,与签......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经济纠纷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


·破产清算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破产清算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协商确定。律师费一般根据案子涉及的金额,按当地的律师服务标准中规定的比例来计算代理费。根......


申请撤销权民法总则是怎么规定的?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