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签离婚协议要注意什么问题?

  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如果是采取协议方式离婚,那此时需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才行,否则缺少了材料也是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的。而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时候也有需要注意的问题,那具体来说签离婚协议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签离婚协议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离婚协议内容过于简单,不具有可操作性。
  
  比如,协议约定:“双方同意离婚;女儿归男方抚养;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 子女抚养问题争议不大,即使有争议,也可以很容易通过法院解决。但财产问题却漏洞较大,“财产已分割完毕”意味着双方对财产的数额、分割的方案、分配的数目均已协议一致,并处置完结。但是,有哪些财产、如何进行分割协议当中却没有体现。这样,会产生两种对立的观点:
  
  第一种,既然财产分割已完毕,说明财产已没有必要分割,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
  
  第二种,既然没有明确约定财产的具体项目和处理方式,应当视为约定不明没有分割,应当依法分割。
  
  由于争议较大,难以协商,因此,一般解决的方法只能诉诸法院。
  
  (二)孩子抚养费的约定和处理。
  
  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我们认为,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抚养期限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完毕后;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适用父母的约定。比如,父母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大学毕业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学后拒不履行,孩子有权向其主张抚养费用。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特别是女方希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来看,当事人的这种要求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或调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往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
  
  2、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
  
  3、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
  
  4、不损害他人权益。
  
  也就是说,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很难支持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二、协议离婚后发现财产分割不公平怎么办?
  
  如果协议离婚后发现财产分割不公,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
  
  协议存在法律规定的欺诈、胁迫等特殊情形,当事人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对于当事人的诉权,人民法院予以保护,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此类诉讼的,只要是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的,人民法院都应依法予以受理。
  
  但当事人是否有实体上的胜诉权,要看当事人是否能够证明订立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否则,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此外,如果当事人在履行此类协议过程中因对方违反约定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应依法受理。
  
  我们总结了一下其中比较重要的就包括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承担和子女抚养问题。而要是在协议离婚之后发现财产分割不公平的话,当事人可以在离婚之后的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
  
  
总结: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如果是采取协议方式离婚,那此时需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才行,否则缺少了材料也是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的。而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时候...#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企业的规章制度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企业的规章制度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企业的规章制度要合理合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应当具备三个条件:一、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应当履行一定的民主程序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不能由企......


·我国关于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关于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其实并不是只有男性才能构成强奸罪,只能说只有男性才能构成强奸罪的实行犯,而现实中女性则可以构成强奸罪的帮助犯、教唆犯或者间接正犯,因此在对强奸罪......


·离婚是有过错的一方要少分财产吗?
      离婚是有过错的一方要少分财产吗离婚过错方并不是就一定会少分财产。生活中,许多人认为只要夫妻一方存在有外遇,家暴等过错,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过错的方就应该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


·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规定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规定是怎样的一、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规定是怎样的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


·在我国高空坠物的解决方法包括哪些?
      在我国高空坠物的解决方法包括哪些?高空坠物,在我国确实是一个非常危险的现象。因此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需要格外的注意高空坠物带来的危害,从而避免高空坠物带来的责任。实际上,很多人都想要......


·一、女方再婚孩子抚养费就可以不支付了吗?
      一、女方再婚孩子抚养费就可以不支付了吗?不可以,再婚和抚养费之间没有任何的关系,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


签离婚协议要注意什么问题?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