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赔偿金怎样获取?

  工伤事故在工作中经常发生。很多人在进行了工伤事故认定之后不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不知道怎样追要工伤赔偿,到底赔偿金在法律中如何规定,由谁来支付。那么,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赔偿金怎样获取?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该做什么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进行工伤鉴定,持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得到工伤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二、赔偿金怎样获取
  
  
  1、工伤认定书下来以后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2、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3、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4、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以上就是对工伤认定书下来后怎么办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三、赔偿金由谁支付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项目:
  
  (1)、工伤医疗费;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生活护理费;
  
  
  (6)、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
  
  
  (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
  
  
  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
  
  (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3)、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综上所诉,拿到工伤认定书之后需要身体恢复,在身体恢复后三个月之内可以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如果达到法律规定的一定级别,就可以要求企业进行工伤事故赔偿。以上就是对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赔偿金怎样获取?问题的回答,您看过之后会有一个详细的了解。
  
  
总结:工伤事故在工作中经常发生。很多人在进行了工伤事故认定之后不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不知道怎样追要工伤赔偿,到底赔偿金在法律中如何规定,由谁来支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商业秘密和专利的异同有哪些?
      商业秘密和专利的异同有哪些?1、概念不同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只要不是......


·拾得者将遗失物丢弃算灭失吗?
      拾得者将遗失物丢弃算灭失吗?日常生活中,人们很有可能会丢失各种物品,遗失等于暂时丧失所有权。路人很有可能捡到这些物品。一部分人捡到后选择寻找失主,交给警察,也有人选择自己留存。部......


·出差期间遇双休日有加班费吗
      用人单位如果安排劳动者在双休日内继续上班,也即安排劳动者在双休内加班的,应该付劳动者加班费。但是如果单位安排员工出差,而在出差期间又刚好遇双休日的话,这种情况下员工有加班费吗?我们整......


·强奸罪辩护词有罪辩护怎么写?
      一、强奸罪辩护词怎么写?强奸罪辩护词上海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何某某亲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接受委托后,本辩护人依法查阅了案卷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刚......


·酒驾未肇事逃逸没伤亡怎么处罚?
      虽然国家早已出台关于酒后驾驶的相关规定,但是还是会有很多人抱着侥幸心理,以为自己喝酒那天不会查的,喝一点点没关系,照样开车回家,撞到人也不知道;其实酒驾未肇事逃逸没伤亡的案件在我国......


·易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其实无论是哪里的信息公开都是差不多的内容的,目的就是希望让公民们都能够看到政府,国家机关的工作内容,每天都是在建设什么,以及未来的规划是怎么样的,这些也和公民的切身利益联系在一起,......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赔偿金怎样获取?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