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传播性病罪,传播性病罪取证上有哪些困难
说到性病,不少人都会表现出一种鄙夷的眼神,确实在我国如果有人得了性病的话,那么是比较羞于让其他人知道的,其实对于性病的问题,在我国的法律中也有对相关性病问题的罪名的,也就是传播性病罪,那么如何认定传播性病罪,传播性病罪取证上有哪些困难?
一、如何认定传播性病罪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卖淫、嫖娼是国家法律严肃禁止的行为。行为人为了赚取钱财,满足自己非法的性欲,或者为了报复社会,置国家法律于不顾,仍旧进行卖淫、嫖娼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行为人在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情况下,仍旧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其行为将直接传播性病,对他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卖淫、嫖娼是相对应的行为,卖淫是指以营利为动机,与不特定的异性发生性交或从事其他淫乱活动,嫖娼则是指以交付金钱或其他财物为代价与卖淫者发生性交或从事其他淫乱活动。即性病患者与他人从事性交以外的淫乱活动时,也轻易将性病传染给对方。因此,其他淫乱活动与以性交为内容的卖淫、嫖娼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既然刑法规定性病患者卖淫、嫖娼罪的意图之一是防止性病的传播,就应禁止这种行为,否则不利于实现刑事立法的意图。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在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情况下,故意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即构成犯罪。至于实际上是否已造成将性病传染给他人的结果,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当然,假如行为人的卖淫嫖娼行为确已引起他人染上性病的后果,可以作为量刑的情节予以考虑。3、本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而出于某种动机或为达到某种目的,仍然向他人卖淫或嫖娼。行为人的“明知”可以是确切知道自己患有某种严重性病,也可以是其知道可能患有某种严重性病。假如行为人未被确诊为患有严重性病,但根据其知识、阅历能证实其明知可能患有严重性病的,也应视为“明知”。至于行为人对可能发生的将性病传染给他人的危害结果是持希望或放任态度,不影响本罪成立。
二、取证上的困难
性交易与染上性病之间有一个时间过程,因为性交易发生的时间肯定与被传染者觉察自己患性病的时间之间有间隔。这种时间间隔,使得确定“被传染性病”系由“某一次特定性交易之性交对象传播”所引起的,存在举证上的困难。由于性交易之隐秘性和一对一性,现场又不复存在。时过境迁后,警方要查证双方是否发生了性交,性交易时一方是否患有严重性病、另一方则未有性病,且未有性病一方在此次性交后未再与别人有过性接触或未与有严重性病的第三人发生过性关系等等事实。这些事实的取证是相当困难,甚至是不可能的。因为如果自称被传染性病一方本来就是个积年嫖客,在与此一患病卖淫者性交易后、又在彼一患病卖淫者处嫖娼的话,如此一来“传播性病罪”的证据很难形成排除经得起质疑的证据链。其实有很多类型的性病在患病的时候,并不会有太多明显的临床表现,所以不少人就会假装自己没有病,然后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这个时候就有可能会构成刑法中所说的传播性病罪,但是您也都听说过传播性病罪取证是非常的困难的,主要是不能直观的看到相应的证据。
总结:说到性病,不少人都会表现出一种鄙夷的眼神,确实在我国如果有人得了性病的话,那么是比较羞于让其他人知道的,其实对于性病的问题,在我国的法律中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清算组应该在多长时间内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该在多长时间内通知债权人一、清算组应该在多长时间内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一、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1、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2、公安局备案;3、刻制公司印章;4、质量技术监督局签发《组织机构代码证》;5、国家税务局及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
·民事纠纷诉讼中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纠纷诉讼中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
·商标无效和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商标无效和撤销的区别是什么?(一)事由不同依据我国《商标法》第44条和第45条的规定,撤销事由包括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或者商标注册事项;自行转让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粗制......
·我国公司法中规定除法定情形外的连带责任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中规定除法定情形外的连带责任是什么其实,我国的公司在经营和发展的时候,需要主要了解一下我国的公司法,因为在我国公司法是我国现行的主要的商法之一。但是由于在实际生活过程当中......
·分手后同居期间债务怎么处理
?虽然男女共同生活在了一起,而对外也是以夫妻名义示人,但毕竟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那此时就不能认定为合法的夫妻。而在同居关系下双方分手之后,也会涉及到对同居期间财产、债务的一个分割......
如何认定传播性病罪,传播性病罪取证上有哪些困难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