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新刑诉法刑事二审审限的规定是什么?

  自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人们在生活中遇到任何的侵权行为都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在生活中有严重影响自己身体健康或者财物安全的侵权行为只要刑事诉讼,犯罪分子会受到刑法的制裁,那新刑诉法刑事二审审限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二审刑事案件审理期限规定
  
  1、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
  
  2、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3、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4、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刑事案件二审程序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
  
  第三百一十七条下列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应当开庭审理的其他案件。
  
  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上诉案件,虽不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有条件的,也应当开庭审理。(可以理解为有条件的可以开庭,没有条件的就可以不开庭)。
  
  根据以上规定,建议被告或者辩护律师在上诉时尽量从一审的事实和证据方面有异议,影响定罪量刑进行阐述,争取二审能开庭审理,这样给二审改判多一些机会。
  
  一般在刑事诉讼中法院判决的结果受害者如果存在异议就可以进行申请二审,以此来进一步维护自己的权益,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
  
  
总结:自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人们在生活中遇到任何的侵权行为都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在生活中有严重影响自己身体...#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如何解决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如何解决1、协议处理: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2、......


·加班费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加班费工资基数如何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月工资有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应按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来确定;如双方对月工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来确定......


·经济补偿金有什么内容
      经济补偿金有什么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一、宅基地补偿款能否按遗产继承?
      一、宅基地补偿款能否按遗产继承?1、宅基地补偿款不能按遗产继承,宅基地征收补偿款是归集体村民所有的,被继承人如果在补偿款得前死亡的,是没有征地补偿款的,如果是取得后死亡的,补偿款可以......


·证据规则的重要性有哪些
      证据规则的重要性有哪些证据规则的重要性都有什么呢《证据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


·辞退员工不用给补偿金的方式有哪些?
      辞退员工不用给补偿金的方式有哪些?一、辞退员工不用给补偿金的方式有哪些?劳动法规定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


新刑诉法刑事二审审限的规定是什么?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