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征地补偿标准一直是您都比较关心的问题,但是国家并没有一个比较统一的征地补偿的标准,所以说每一个省市都有其自己的征地补偿的标准,而湖南省也同样的如此,而征地补偿标准是需要根据社会生活水平而做调整的,那么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一、国家关于征地补偿的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征地补偿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就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征收单位或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青苗补偿等,执行由市州制订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补偿标准。非农建设用地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国有农用地的,参照执行邻近农民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
  
  (二)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道路及坑塘水面等农用地,参照执行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征收荒山、荒地(其他草地),参照执行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50%。征收裸地的补偿标准不超过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30%。
  
  (三)征地补偿区域以县市为单位划分并公布,同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区域划分资料未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不得征地。
  
  (四)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征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的原则,制订征地补偿费分配指导意见,征用土地
  
  (五)本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施行前,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已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可以继续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在本标准实施前已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但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未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按照本标准执行。
  
  其实对于湖南省来说,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其实其所针对的每一个市县都是有所不同的,但是不管怎么说其实每一个市县的具体补偿数额的差别并不会有太大的差别,当然很多人喜欢在网络上搜索相关的标准,其实网络上所给出的标准也只是一个仅供参考的标准。
  
  
总结: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征地补偿标准一直是您都比较关心的问题,但是国家并没有一个比较统一的征地补偿的标准,所以说每一个省市...#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一、工伤伤残人员退休时有何待遇?
      一、工伤伤残人员退休时有何待遇?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


·第三人撤销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第三人撤销权诉讼时效是多久一、第三人撤销权诉讼时效是多久撤销权的时效历有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两说。除斥期间是法律为形成权设定的行使期间。所谓形成权,是指因单方民事行为即能引起民事关系......


·接受委托发明专利权属于谁 一、接受委托发明专利权属于谁?
      接受委托发明专利权属于谁一、接受委托发明专利权属于谁?专利权的归属取决于委托书中的约定,我国《专利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


·老公贩毒判了七年可以自动离婚吗
      老公贩毒判了七年可以自动离婚吗?不可以,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必须经过当事人双方或其中一方的申请才可以解除婚姻关系。在我国,离婚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与限......


·离婚要孩子抚养权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离婚要孩子抚养权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


·刑事自诉立案期限是多久?
      刑事自诉立案期限是多久?一、刑事自诉立案期限是多久?1、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经审查认为具备立案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以内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2、决......


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