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交通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江苏交通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样的?
交通工程不管在哪一个省市都是属于民生工程,便利、畅通的交通环境是人民生活最基本的要求之一,所以为了能够让人民的出行更加的便捷,各省市对于交通工程的建设也是在紧锣密鼓的进行着,对于交通工程来说最重要的便是质量的问题了,那么江苏交通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样的?
1、为了加强北京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北京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新建、改建、扩建等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凡在本标准中未做规定的,均按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执行。
3、施工单位作为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主体,应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等各方应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进行控制。
4、工程施工应贯彻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做好环境保护等工作,合理利用资源,做到文明生产、安全施工。
5、工程质量的检验检测工作取得的数据应真实可靠,完整、规范,全面反映工程质量状况。所用方法和仪器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检测单位或实验室要具有相应的检测资质。
6、北京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中所采用的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文件等对质量的要求应与本标准一致并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7、在工程施工中应加强施工监控量测,监测的具体要求应符合相关规范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8、对各单位工程中的临时性工程(不作为永久性建筑物的一部分的工程)虽然不参加工程竣工质量验收,但也应按相关的设计文件和质量标准进行控制,并应保留完整的技术资料。
9、在工程验收中,有关土建工程与设备、信号、供电等专业的接口问题,需要建设单位组织各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联合验收,并要符合各相关专业的验收标准。
10、工程质量的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和设计单位设计文件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a)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b)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c) 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d)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检验;
e)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f)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现场检验项目,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检测(见证检测);
g)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h) 单位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确认;
i)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j)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其实在我国虽然国家对相关的交通工程的质量问题有着相关的规定,但是各省市同样也会根据国家的相关的规定对交通工程的质量标准做更加严格的规定,而江苏交通工程质量标准便是如此,在江苏交通工程质量标准中,不仅对建设时的工程标准做了规定,对验收时的规定也同样做了规定。
总结:江苏交通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样的?交通工程不管在哪一个省市都是属于民生工程,便利、畅通的交通环境是人民生活最基本的要求之一,所以为了能够让人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一、特殊劳动关系缴纳社保的时效是多久?
一、特殊劳动关系缴纳社保的时效是多久?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
·订立遗嘱要找律师吗2023
订立遗嘱要找律师吗立遗嘱并不一定需要找律师。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立遗嘱的方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口头遗嘱等五种。在不同的立遗嘱方式下,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不同......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有哪些
所谓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在实践中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有哪些?触犯了此罪的又该如何进行处罚?......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应如何处理?
一种意见认为:原、被告所签的合同有效,双方应履行。但被告改变了房屋座向,虽是得到有关部门的许可而改变的,按规定被告应在规定期限内告知原告变更方案,被告未告知,这一点被告应承担责任。......
·特情引诱能否认定犯罪未遂?
特情引诱能否认定犯罪未遂?特情引诱是构成犯罪未遂的,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未遂。根据此规定,犯罪未遂具备三个特征,一是......
·工作时出现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工作时出现脑溢血算不算工伤?一、工作时出现脑溢血算不算工伤?脑溢血属于疾病,不能认定工伤。突发疾病认定工伤的情形只有一种,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江苏交通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