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的强制措施都有哪些
法院执行的强制措施都有哪些?关于法院执行,一般都是指法院强制执行。而通常在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进行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法院才有可能进行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中也有具体的措施,那到底法院执行的强制措施都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外地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到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冻结和划拨存款,不需经当地人民法院同意或者转办手续。当地银行、信用合作社必须协助办理,不得以扣收到期贷款或贷款利息等任何理由拒绝和搪塞。拒绝协助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罚款,建议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给予纪律处分。(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二、如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一方拒不履行生效法院判决或者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下问题需要注意:1、双方或一方为公民的,应当在1年内申请;双方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6个月内申请;2、递交执行申请书,由一审法院受理并实施强制执行;3、交纳执行申请费,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的,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4、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有利于判决顺利执行。也是需要支付费用,具体的收费标准我们也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当然在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之后,法院也不是说就一定会受理的,此时需要看是否满足强制执行的条件。至于强制执行的措施,具体包括了三类,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在线律师。
总结:法院执行的强制措施都有哪些?关于法院执行,一般都是指法院强制执行。而通常在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进行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法院才有可能进行强制执行。在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范围是什么?
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范围是什么?一、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首先是一种民事诉讼。也就是说,这种诉讼活动所要解决的问题性质是民事损害赔偿。在实体法上应当受民事法律规范调......
·一、厦门怎么取消劳动合同?
一、厦门怎么取消劳动合同?合同解除方式有三种,即员工单方解除合同、双方协商解除、企业单方面解除,法律中并不存在劳动合同的自动解除。“视为自动解除”恐怕是企业一厢情愿而已。劳动合同......
·肖像权使用协议一般期限是多长时间?
肖像权使用协议一般期限是多长时间?有法律知识的人都知道,任何国家的法律对公民的肖像权都是予以保护的,它是人格权的一种。而由于肖像与公民的物质利益进行互生,所以有些公民就将肖像权予......
·医疗事故罪是实害犯吗?
医疗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就构成犯罪,行为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很多人对于医疗事故罪的定性不是很清楚,那么医疗事故罪是实害犯吗?将会在下文为您介绍医疗事故罪的相关知识,希望帮助您解决遇到的法......
·民事诉讼一般怎么判?
民事诉讼一般怎么判?判决时间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走私案件怎样判
要看走私的金额是多少,法律规定个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中“偷逃度应缴税额较大”(有期徒刑3年以下或拘役);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
法院执行的强制措施都有哪些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