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保金比例是多少
建筑工程质保金比例是多少相信您对于建筑工程质保金这个概念一定很陌生,很多人将质保金与保修期的概念相混淆。其实,二者是有很大的差别的。质保金按字面意思来理解,就是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当工程质量经过检测评定合格之后,质保金是可以依法退还的。那么关于建筑工程质保金比例的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建筑工程质保金比例是多少
合同法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3%,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6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新的降费措施,其中决定把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经初步测算,工程质量保证金约占建筑业营业收入的3.2%左右,按照2016年全国建筑业营业收入约17万亿元计算,工程质量保证金大约为5400亿元左右。经过这次降费,将保证金预留上限从5%降到3%,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2100亿元左右。本次修订的《办法》规定,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等等。《办法》特别强调,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必要措施,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有利于发展信用经济、建设统一市场、促进公平竞争、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
二、关于工程质保金的规定有哪些
2005年1月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一)缺陷责任期的确定所谓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24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二)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参照执行。(三)质量保证金的返还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国务院将建筑工程质保金比例下调,建筑工程质保金比例由原来的5%下降到3%。国务院这一举措是简政放权的具体体现,有利于企业减少负担,促进企业活力增强,增强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同时,也对于工程质量问题起到了保证措施,吴静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视。
总结:建筑工程质保金比例是多少相信您对于建筑工程质保金这个概念一定很陌生,很多人将质保金与保修期的概念相混淆。其实,二者是有很大的差别的。质保金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推定的关系是什么?
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推定的关系是什么?二者有什么区别?在确认加害人有无过错的时候通常采用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推定这两种标准来判断加害人有无过错。事实上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推定原则在某些方......
·销售商标侵权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销售商标侵权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没有经商标注册人许可,若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擅自制造......
·什么权属于著作财产权
什么权属于著作财产权?(1)复制权。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版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它是著作财产权中最基本的权能。复件就是原作的再现。根据我国《著作......
·小额欠款法院起诉流程是什么?
小额欠款法院起诉流程是什么一、小额欠款法院起诉流程是什么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
·离婚房子是男方的名字怎么办理财产分割?
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后会产生共同财产,如双方的工资收入,购买的房产、车子等等,无论双方收入高低,在离婚时这些财产都应由双方共同平分。但实践中房子的分割情况则较为复杂,它涉及到各个因素。......
·一、二婚丈夫去世遗产分割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二婚丈夫去世遗产分割顺序是怎么规定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
建筑工程质保金比例是多少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