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注意事项有哪些?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我国我们对土地只有使用权,因为土地是国有资产,那么我们在对土地进行使用之前一定要进行一个步骤,那就是办理土地使用证,这样我们才能合法的对土地进行使用,接下来就来了解一下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商品房、房改房、拆迁返还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分割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一)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颁发的土地证应提供由成都市国土 资源局地籍事务部出具的(土地用途面积分摊计算表1份);
  
  
  2、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
  
  
  3、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
  
  
  4、总产权复印件1份;
  
  
  5、土籍调查表复印件1份,《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6、《土地登记卡》(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7、产权测量报告;
  
  
  8、申请书1份;
  
  
  9、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10、分割情况说明;
  
  
  11、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总表1份(第1次分割)
  
  
  12、本次分摊情况表:老方法用土地分割变更登记明细表及共用宗使用权登记表;新 方法用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汇总表。(以上表格先报1份,审核无误后再出3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按栋号、单元、楼层、序号顺序填写;共有人占格分别填写,并注明为共有人;共有人土地面积按产权证上比列分摊,并分别填写;序号或分宗号按户数编号;房屋产权证号填丘地号;表格用电脑制作并打印)。
  
  
  (上述材料中心的复印件上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二)受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受让方为个人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方、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身份证复印件1份、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1份;)
  
  
  2、受让方为单位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及法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产权证复印件1份,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
  
  
  (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
  
  
  (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
  
  
  (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 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 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 致;)
  
  
  (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 件)。
  
  
  (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 复印件(验原件); (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 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注销登记: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为单位应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 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 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四)原土地证书;
  
  
  (五)政府批文或土地权利终止的有效文件;
  
  
  四、土地证书遗失补办申请材料: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为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 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这样我们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时候只需要按照规定来准备材料,按照流程来办理,这样才能顺利而且快速的获得土地使用证。拥有了土地使用证,我们才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在这片土地上开始自己的事业。
  
  
总结: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注意事项有哪些?在我国我们对土地只有使用权,因为土地是国有资产,那么我们在对土地进行使用之前一定要进行一个步骤,那就是办理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涉嫌诈骗罪取保候审申请可以吗
      现在随着我国国民对交通安全的认识更加深透,醉驾的严重性也被更多人所了解,即使只是饮酒驾驶也是违法行为,会构成危险驾驶罪,在很多案件上都会采取这样取保候审的做法,那要是涉嫌诈骗罪取保......


·哪些情况下,律师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
      1.合同约定由违约方承担律师费;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3.担保权纠纷案件;4.人脸信息侵权案件;5.著作权侵权案件;6.商标权侵权案件;7.专利权侵权案件;8.网络侵权案件;9.......


·委托合同的合同履行地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委托合同的合同履行地的相关内容有哪些一、什么是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这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


·网签后30日内没备案怎么办?
      网签后30日内没备案怎么办?可以投诉或者诉讼的方式来处理,网签和备案的共同作用都是为了杜绝一房多卖的现象,当我们要注意的是,网签是不具有备案的法律效力的,仅仅为了实现备案的管理效果。办......


·一、怀孕被辞退有辞退离职经济补偿金吗?
      一、怀孕被辞退有辞退离职经济补偿金吗?怀孕被辞退的有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


·二、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最大年龄限制是多少
      二、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最大年龄限制是多少退休前都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女职工50岁、男职工60岁到退休年龄。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年满16周岁,男不超过60,女不超过50......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注意事项有哪些?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